文献综述
期权(option)是一份合约,持有合约的一方(seller)有权但没有义务向另一方在合约中事先指定的时刻(或此时刻前)以合约中指定的价格购买或者出售某种指定数量的特殊物品.为了获得这种权利,期权的购买者必须支付一定数量的权利金(也称保证金或保险金),因此权利金就成为期权这个金融衍生品的价格.期权是上世纪70年代中期首先在美国出现的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发展十分迅猛.现在,在世界各地的不同交易所中都有期权交易.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同时也进行巨额的期权合约的场外交易.期权的标的资产包括股票,股票指数,外汇,债务工具,各种商品和期货合约.
期权有两本基本类型,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call option)的持有者有权在某一确定的时间以某一确定的价格购买标的资产.看跌期权(put option)的持有者有权在某一确定时间以某一确定价格出售标的资产.期权合约中的价格被称为执行价格或敲定价格(exercise price or strike price).合约中的约定时间为到期日,执行日或期满日.另外根据期权权利的行使时间,我们还可以把期权分为美式期权(American option)和欧式期权(European option).美式期权可在期权有效期内任何时候执行.而欧式期权则只能在到期日执行,其他时间段是不能行使权利的.
随着整个金融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各种各样的新型期权开始出现,譬如说打包期权,障碍期权,两值期权,亚式期权,回望期权等等.新型期权是其支配收益的规律比标准期权更加复杂的一类期权.将我们已开发出来的欧式和美式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定价方法直接扩展,我们可以对其中有些期权进行定价.还有一些可以进行解析方式定价,但需采用比常规欧式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复杂得多的公式来运算.还有一些新型期权则是暂时尚没有明确的解析定价公式,只能通过一些特殊的方法来对其定价.
二十世纪初,全球第一支权证产品出现在美国.权证因产品设计的独特性和条款设计的宽松性,以及高杠杆率和套期保值等特点,充分发挥了活跃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作用.根据美国证券交易所的定义,权证(Warrant)是指种以约定的价格和时间(或在权证协议里列明的系列期间内分别以相应价格)购买或者出售标的资产的期权.从法律角度分析,权证本质上为一权利契约,投资人于支付权利金购得权证后,有权于某一特定期间或到期日,按约定的价格(行权价格),认购或沽出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如股票、股指、黄金、外汇或商品等).与所有期权一样,权证持有人在支付权利金后获得的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行使与否由权证持有人自主决定:而权证的发行人在权证持有人按规定提出履约要求之时,负有提供履约的义务,不得拒绝.简言之,权证就是一项权利的证券化.投资人在支付权利金后有权于约定的期间或到期日,以约定的价格认购或沽出权证的标的资产.
与衍生产品的多元化创新趋势相一致,国际市场上权证的种类也日益多元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一是发行人的范围得到了扩展,从早先的上市公司扩展到公司大股东和投资银行;二是标的物涵盖的范围得到了延伸,从单一股票延伸到一篮子股票,甚至是指数组合;三是执行条件日益多元化,在传统的实券交割和现金交割基础上给予投资者更多选择,出现了壁垒权证、分期付款权证、捐赠权证等各种各样的创新品种;四是随着种类的不断创新,发行权证的目的也从筹资扩展到获利、风险管理、套利等多重用途.一份权证主要由五大要素构成:标的资产、各相关主体、权证的价格及价值、权证的行使、权证的特别条款.按不同的分类标准权证可分为:美式权证、欧式权证和百慕大式权证、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特种认股证等.
权证产品可以活跃市场交易,促进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比如融资、价格发现以及理财等,需要一个交投活跃的环境,在一个证券流动性低、交易清淡的市场上,这些功能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从海外市场的实证研究结论来看,推出权证产品,有利于标的资产流动性的提高,对活跃标的资产的交易是有益的.当投资者行使权证的权利时,标的资产实现转移流动,可以解决因市场流动性下降而带来的操作不便等问题.对于发行备兑权证的机构来说,为了对冲风险,必然会在标的资产市场上进行相关买卖,这样也可改善市场成交低靡的状况.权证的基期定价、远期交割功能具有一定的价值发现能力,权证与标的资产间出现价格偏离时投资者可进行套利交易也有助于标的资产价格回归至合理价位,市场交投状况改善了,可以更好地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
权证产品可为投资者提供全新的投资和避险工具.我国证券市场上投资品种比较单一,没有向投资者提供有效的避险工具,投资者只能进行单向的追涨杀跌,加剧了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权证产品具备的远期、杠杆、套利、保值等衍生产品功能在我国股市上前所未有,权证产品不具备卖空功能,对市场影响较小,但其认沽权证却具备一定的做空作用,有助于投资者进行风险管理.另外,权证投资具有杠杆性,波动性更大且成本低.因此,权证为投资者提供了多种投资选择,是逐步将国际先进投资工具引入中国股市的适宜选择.
权证产品将为境内的券商开拓新的盈利模式,提高其竞争力.权证的发行商是波幅的交易者而非单向性交易者,对于发行商来说,波幅十分重要,做权证就是做预期的波幅.权证发行商的理念是与投资者双赢,投资者赚取权证上升时的升幅,发行商赚取波幅的差价.发行商理论上不预测股票的升跌,只关注对冲成本与市场的深度,发行商的盈利来源于波幅的差价,这可以改变目前券商只能依靠单向性交易获利的盈利模式,在熊市投资者缺乏信心的状况下,为境内的券商开拓了新的盈利模式:随着我国全面对外开放金融、证券等市场期限的临近,迫切需要它们能够在基础产品的基础上,创造出更多的衍生产品适应客户的需求,权证产品的开发可以帮助券商获取市场份额,确立竞争优势,提高其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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