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传播下网络争议事件中的粉丝行为研究
--以微博上明星争议事件为例
摘要:娱乐市场不断做大,各类选秀节目也是如雨后春笋,流量明星在数量上不断上升,不同于以往的演员歌手路线,流量明星更多地是依靠粉丝的喜爱获得高曝光和作品成就。粉丝也形成了自己的圈子,拥有独特粉圈生态。他们在拥有高度统一性的同时也伴随着党同伐异,造谣谩骂等不良行为,在其偶像明星遭遇争议事件时表现地尤为明显。在以青年和青少年为主体的粉圈中,粉圈的研究与教育不可缺少,需要媒体与个人,政府与社会的密切合作与共同努力。本文通过研究分析当下国内外的专家和学者对粉丝群体研究的总体概况,阅读整理了相关文献,再结合微博这一平台的明星争议事件分析,开展进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群体传播,粉丝行为,偶像,互联网
- 前言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网络媒体为信息传递提供了极大的便利,2009年,大卫·拉泽(David Lazer)等10余个学科的15名学者在《科学》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网络生活:计算社会科学时代正在降临》的文章,标志着计算社会科学研究号角的吹响。[1]这一作用在粉丝群体中表现地尤为明显。根据美国学者珍妮·史特格的研究,广义上的粉丝,即 “迷”,最早可以追溯到维多利亚时期。[2]经过长时间的发展,粉丝已经成为了具有相当规模,具有管理模式,具有统一行为的群体。 Fiske (1992) 在《粉丝文化经济》一书中将粉丝现象视为当今“不可忽视的文化现象”。[3]以微博平台为例,在明星遭遇争议事件的时候,粉丝群体这些特性可以迅速转化成为舆论力量,在评论输出方面抢占话语权,通过有组织的点赞评论转发,淹没其他评论,甚至挤压公共话语权。除却评论,对于关于明星的不同观点,采取举报拉黑等手段。对于粉丝群体中的个体,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维持平台上的良好舆论风向,对于自身的学习与生活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如何理解粉丝的无偿奉献行为,如何引导粉丝合理追星,营造绿色的平台氛围,当下的学术界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取得了一批具有启发性建设性的成果,为探究粉丝行为提供了理论参考。本文对国内外部分学者的有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 国内外相关研究
目前,国内国外的相关专家对粉丝行为及相关问题的研究成果较多,在粉丝分析与引导方面也有不错的建议,笔者对此进行了概括和分析。
《反思与展望:赛博格时代的传播图景——2018年新媒体研究综述》中,王啸晗,王德山通过对微博文本与用户之间的耦合分析, 以及对用户间隐性关系的挖掘, 发现微博目前主要活跃着休闲娱乐、社会民生、竞技体育和金融时政四种意见领袖。其中, 休闲娱乐类和社会民生类的意见领袖相关程度相对较高,存在大量重叠的地方。[4]由此可见, 微博生态的泛娱乐化与生活化倾向明显。基于这个研究发现,粉丝大量在微博平台上聚集就是因为其娱乐八卦的属性,在这样的氛围中通过自主选择形成组织。
隋岩、李燕在《现代传播》上发表的《论群体传播时代个人情绪的社会化传播》指出如果说在印刷传播时代和电子传播时代, 大众传播形态是主导传播方式, 那么在互联网传播时代, 群体传播形态将成为与大众传播同等重要甚至比之更广泛的传播方式。[5]群体传播时代, 人们对大众传播的依赖越来越小, 而对各种新媒介的偏好却越来越重。数据显示, 北京地区电视的开机率已经从三年前的70%下降到30%。而中国网民数量最近五年则以每年6%的速度增长, 到2011年12月底已突破5亿。微博这一新媒介的最新代表, 则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内, 从无到有, 发展到有近半数网民使用。这对于粉丝群体的扩张提供了有利条件,尤其是群体传播的传播者是非专业化,话语权不再掌握在少数的媒体手中,每个人都可以利用媒体在允许的范围内传播信息。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系教授隋岩在题为 《论群体传播时代的莅临》的论文中提出: “互联网和其他新媒介传播已经使世界历史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群体传播时代。” 群体传播正推动着媒介传播方式、互联网商业模式,乃至人类生存模式的新一轮发展和变革。对于这样的历史时期,如果称之为 lsquo;新媒介时代rsquo; lsquo;自媒体时代rsquo; lsquo;微传播时代rsquo;,从作为传播工具的媒介角度去定义一个时代,就远不如从作为传播主体的人的活动的角度更能把握这个时代的本质,而群体传播恰恰是从传播主体的角度,即人的活动的角度,对传播形态的认知。[6] 这种以人为研究主体的角度有利于发现与社会关系紧密相连的人的角色的传播作用,在研究群体传播时更有利于将重点放在行为研究上。在隋岩看来,整个互联网传播场都可以被看作一类群体传播: “非组织群体内成员与成员之间自发的、非制度化的传播活动。其最大的特点是群体成员自发集聚,彼此之间互不相识,信息的来路无从得知,去向也无法控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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