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雨花石村废弃矿山废弃地复垦客土调查与评价
一、概述
矿产资源是工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开采力度也随人口爆炸和社会发展而迅速增加。矿山开采是目前最大规模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损坏陆地生态系统的有组织的人类活动。我国 93% 以上的一次能源、80% 以上的工业原料、70% 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以矿产品为原料。我国现有国营大中型矿山企业 8 000 多个,小型矿山 23 万个,数目众多、规模巨大的矿山开采对土地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矿山废弃地是指采矿剥离土、废矿坑、尾矿、矸石和洗矿废水沉淀物等占用的土地,采矿作业面、机械设施、矿山辅助建筑物和矿山道路等在运营结束后也成为矿山废弃地。采矿业中各类型占地的比例如下: 采矿本身用地占 59% ,排土场 20% ,尾矿 13% ,废 石 堆 占 5% ,塌 陷 区 占 3%。据 报道,截至 2005 年底,全国采矿活动破坏的土地面积已经高达 400 万 hm2,其中破坏森林面积 106 万hm2,破坏草原面积 263 万 hm2。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我国矿山治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废弃地复垦系数从 5% 提高到了当前的 12% ; 但这一数值远低于发达国家,同时仍以每年 3. 3 万 ~ 4. 7 万 hm2的速度增加。矿区表土常被清除或流失,采矿后遗留的土壤通常是心土或矿渣,大型设备碾压后土壤板结严重,物理结构不良,持水保温能力差,氮、磷、钾和有机质等含量只有原表土层的 20% ~ 30%。矿区土壤pH值较低,重金属离子溶解性增加,降雨溢流进一步污染周边土壤。重金属进入食物链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直接危害。
二、概念
生态恢复是指生态系统结构及其原先功能的再现。土地复垦是生态恢复的核心内容,我国将土地复垦定义为: 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生态恢复( restoration) 是一个概括性的术语,包含修复( rehabilitation) 、复绿( revegetation) 、复垦( reclama-tion) 、重建 ( reconstruction) 等含义。生态重建则是指在不可能或不需要再现生态系统原貌的情况下营造新的生态系统。生态重建并不意味完全恢复原有生态系统,其关键是恢复生态系统必要的结构和功三、调查地生态环境概况。
三、矿山废弃地生态恢复技术研究
矿山废弃地退化严重,极端贫瘠、有害元素含量超标、物理性状恶劣,以此为基础进行生态系统的自然演替。通过人工手段改善土壤、植被和水系条件,是进一步的生物修复、水体治理及农林利用的前提条件。修复技术主要包括物理改良、化学改良、植物修复、
3.1物理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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