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和应用研究文献综述

 2022-03-18 21:56:19

可转换债券的定义和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convertible bond) ,简称可转换债券、可转债或转债。是一种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的金融衍生品,可以根据事先约定好的条件在适当的时候转换成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果持有人选择不转换,则可以持有债券到期偿本付息或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这直接体现了可转债的两个重要特点——股权性和期权性。这样一来不但满足了筹集资金的需求,也适应了风险规避的基本要求。

根据这种定义,可以看出可转换债券从形式上来说是固定收益债券的含权混合形式,这种权利又称嵌入期权,所以可转换债券也叫含权债券。

目前,根据含权债券条款的不同,可以分成下面三种主要的期权条款,包括: (1)允许发行人在债券到期之前按约定条件(包括约定价格)赎回债券的权利,即为发行人所拥有的看涨期权,相应的条款即为可赎回条款; (2)允许发行人在债券到期之前按约定条件提前偿还债券的权利,该种权利也是发行人所拥有的看涨期权,相应的债券即为可提前偿还债券;允许投资者在债券到期之前按约定条件将债券售回给发行人!的权利,该种权利是投资者所拥有的看跌期权,相应的条款即为可售回条款:(3)允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权利,该种权利即为投资者所拥有的股票看涨期权,相应的条款即为可转股条款。

根据定义可见我国的可转换债券拥有含权债券的所有条款,即可回售、赎回、可转换条款。而这些条款实际上都是作为固定收益债券的附加条款而存在。

既然可转换债券是固定收益债券和嵌入式期权的混合形式,所以也就拥有了这二者的特性,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同的特征:

(1)可转换性。可转债作为公司债券的一种,包含一般债券的一些基本特征,需按约定支付利息和本金。若投资者到期不转股,发行公司到期按照规定必须无条件还本付息:而一旦投资者到期转股,投资者就成为股票投资者,享受股票投资者的全部权利。可转债的可转换性使得可转债具有了期权的基本特性,这种期权特性可能是美式的,也可能是欧式的,也有可能是其他类型的。

(2)低利率性。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的利率,这是因为可转债投资者在享有利息的同时,还可获得买入股票期权的收益,而这一部分收益将弥补债券收益利差。因此,低利率性并不代表可转债是低收益的金融产品。

(3)收益不确定性。可转债的收益受标的股票股价、转换条款以及利率水平等多方面影响。当在转换期内,转股价格大于股票价格时,投资者将放弃转换股票的权利,; 从而只能获得规定的利息和本金,导致收益率低于普通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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