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扬州市江都沿江湿地景观设计改造
——船厂遗址改造
随着城市化发展和产业转型,城市中的棕地问题日益突出。风景过程主义提倡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原理,引导和利用自然过程进行设计,为城市棕地的土壤修复、水质改善、栖息地恢复、灾害调控和文脉延续提供了生态性与艺术性并存的解决思路。
- 前言
江都,古称龙川,位于江苏省中部,南濒长江,东临泰州,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源头。境内地势平坦,河湖交织,通扬运河横贯东西,京杭运河纵贯南北。近年来,江都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加快产城联动和产业有序集聚,重点打造省级江都经济开发区、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园(汽车产业园)、江都高端装备制造 产业园(城北产业园)、空港新城、小纪产业园、商贸物流园(服务业集聚区)和文化旅游产业园“一区六园”,大力探索 统筹城乡发展新路径,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
按照精致城市建设的要求,发扬江都“江河湖一水贯通、古水绿一体和谐”的城市特色,提升特有的景观风貌,保护和延续旧有的历史文脉,加强城市重要节点、重点路段和区域的城市设计工作,不断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丰富城市视觉效果,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布局。[1]
- 棕地景观
- 2.1.概念源起
“棕地” ( Brownfield) 是与“绿地”相对应的空间规划环境术语,最早出现在英国城市规划的相关文献中。英国将“棕地”定义为被工业生产所污染,对环境及相关主体具有一定影响和危害,但同时又具有治理开发价值的土地[2]。美国环保署( U. 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 将“棕地”定义为“因有害物质、污染物的存在或潜在存在而使其扩张和再开发利用变得复杂的土地”[3]。这与我国对“棕地”的界定基本一致,即棕地是指“已废弃、闲置或限产的工业或商业用地hellip;hellip;其扩展或再开发受现有或潜在的环境污染风险而变得复杂”[4]。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均要求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度”。201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5年,中央城市工会议也强调指出,要“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我国要加强城市“棕地”治理开发既是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必要内容,也是促进城市集约发展、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重要途径。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目前已整体进入工业化后期和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众多城市“退二进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量原有的产业用地因与城市现代功能和经济发展方向不符而被废弃或闲置,并常常伴随土壤污染、重金属污染、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成为具有潜在环境风险的城市棕地。我国棕地具有分布广、类型多、规模大、环境问题突出等特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仅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污染场地就已超过50 万块[5]。其中,珠三角、长三角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的土壤污染问题尤为突出,重污染企业用地、工业废弃地和采矿用地等地块污染点位的超标率分别达到36.3%、34.9%和33.4%[6]。我国大量棕地的存在和闲置不仅导致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也带来了城市空间破碎、土壤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系统紊乱、用地效率低下等一系列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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