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自杀行为的刑法定性
摘要:在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帮助自杀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的定性,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将这种行为作为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处理,这是考虑到帮助者只是起到一个辅助作用,最终是否自杀的决定权依然依靠自杀者的自由意志。而在理论界也不乏一些不同的声音。帮助自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与故意杀人等学说都有本质的不同。简单地将其认定为有罪或无罪都无法达到罪刑责相适应原则。因此,笔者认为,考虑到帮助自杀行为本身具有的危害性、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及社会善良风俗的稳定以及良好秩序的保持,应将帮助自杀行为独立定罪。
关键词:直接实行犯; 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说;法外空间
一、文献综述
国内关于帮助自杀行为定性可分为定罪论和无罪论。而其中的定罪论,学术界也存在着许多争议,这些争议也可以细化分为以下几个学说:直接实行犯说、间接正犯说和共同犯罪说。
(一)帮助自杀行为定罪说
对于帮助自杀行为的定罪论,学术界也存在着许多争议,这些争议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学说:直接实行犯说、间接正犯说和共同犯罪说。
1.直接实行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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