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PPP合同的争议解决机制》
文献综述
摘要:自PPP模式出现,关于其合同性质的争论就从未停歇。而PPP合同性质的认定直接决定了PPP争议解决机制的选择。由于我国缺乏上位法来统一关于PPP合同性质的认定,故各机构制度设计存在矛盾,导致实践中争议解决机制的适用约定混乱,难以发挥效能。借鉴国外经验教训,有利于我国制度建设的完善。英国作为最早践行PPP模式的国家,其多年实践累计的经验是多数国家构建解决机制时的重要参考;法国的法律体系、行政体制和国有经济比例与中国最为近似,故法国PPP实践经验对完善我国制度有重要意义;再加之“一带一路”的时代背景,PPP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合作之中,参考合作水平最高的俄罗斯的制度,有利于我国PPP争议解决机制与国际有效衔接。
关键词:PPP合同性质; PPP争议解决机制; 专家组裁决; 替代性纠纷解决
一、文献综述
当今中国PPP合同争议解决机制最大的问题在于没有高位阶的专门立法来统一国家部门关于PPP合同性质,以致于现行的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之间相互冲突,造成实践运用中的混乱。因为PPP模式在全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以及“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中的重要地位,构建完善的PPP争议解决机制是我国PPP模式继续发展的首要难题,而结合国际经验,选取哪些方式,如何搭建一套行而有效的解决机制,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热烈讨论的话题。
毕业论文确定这一选题,是希望通过学习、比较和分析,对PPP合同争议解决机制有充分的了解,并基于我国有关PPP的立法现状以及实践情况,结合国外经验,为构建高质高效且与国际接轨的PPP争议解决机制提出一定的建议。关于文献的收集与学习上,笔者主要利用CNKI数据库(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数据库访问地址为:http://www.cnki.net、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China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 Center/CPPC),访问地址为:http://www.cppc.org,还有中国一带一路网(Belt And Road Portal),访问地址为:http://www.yidaiyilu.gov.cn。主要利用百度搜索引擎。笔者在通过各种方式所检索到的资料中,对相关文献进行了重点研读。
(一)国内关于PPP合同争议解决机制的研究现状
在当今中国,PPP合同的争议解决机制尚未形成统一的立法。不同国家机关对于PPP合同性质的认识不统一,故所提出的PPP争议解决机制的构建方案也大相径庭。经过对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阅读,我国政府对于PPP合同性质的认识和理论界相同,主要分为行政协议说、民事合同说以及混合合同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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