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的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2022-08-08 14:54:45

外国投资的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研究

——从“蚂蚁金服收购速汇金失败”谈起

摘要:“蚂蚁金服收购速汇金失败”是近年广受关注的收购案,由于美国以国家网络安全为由提出争议,最终蚂蚁金服被迫放弃了此次收购计划。随着全球进入互联网时代,及国际投资日趋频繁,每个国家几乎都面临着外国投资与国家网络安全之间的冲突难题,由此外国投资网络安全审查立法的重要性逐步为各国政府所重视。中国也正面临着严峻的网络安全保障问题,要想保障国家网络安全,外资的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必然要成为外资国家安全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中国对涉网外国投资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网络和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开展国家网络安全的审查,并建立完善的适应中国国情的外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

关键词:外国投资; 国家安全; 网络安全;安全审查

一、文献综述

(一)国内对其他国家的外资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研究成果评析

从现有资料看,美国作为最早实施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的国家,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来管控外国资本进入美国,在潘圆圆与唐健的《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国家安全审查的特点与最新趋势》一文中点明美国的外国投资委员会审查考虑因素不断增加,其中包含对于涉及国家网络安全的关键性基础设施的审查,并且根据CFIUS审查特点,对中国企业应对CFIUS审查提出了若干有益建议;在李青《美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一文中作者对美国的网络安全审查进行了梳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及信息通信技术供应链是网络安全审查的重点,由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往往要涉及外资并购,所以简略提及了外资并购网络安全审查主要是针对“关键设施”和“关键技术”两大类型的信息通讯技术供应链、全球供应链等层面的问题,但未展开详细论述。陈星《美国网络空间安全威胁论对全球贸易——从“美国调查华为中兴事件”谈起》一文比较深入研究了美国对网络安全的认识,“美国调查华为中兴事件”反映了出信息时代国家网络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警示我国需要将网络安全提升到信息主权、国家安全的战略层面。在桂畅旎《美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改革动向及对我国的影响》一文中探讨了美国国会之前审议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该法案与2007年《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FINSA)相比,加大了对网络安全问题的重视,特别考虑交易是否会形成新的网络安全漏洞,以及是否会影响美国供应链网络安全,文末特别提醒了我国应加快落实网络安审工作以应对国际形势的变化,在2018年8月1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了《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FIRRMA),对《国防生产法》第721节进行了重大修订,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该篇文章解读的FIRRMA十分值得学习研究。

在美国提出一系列外资网络安审的相关措施后,澳大利亚、德国等国家纷纷跟进,但我国对这些国家的研究热度不高,研究没有跟上相关法律政策的革新,因此有代表性的不多,比如权睿学的《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制度和法律框架概述》比较详细阐述了澳大利亚审查的法律依据、审查标准和审查标准在实践中的应用,整套制度成熟且富有特色。孙立峰《德国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德国公司的安全审查制度及其法律对策》一文通过对《德国对外经济法》《德国对外经济条例》改革的介绍及其与欧盟法、《关贸总协定》的比较研究、欧洲法院的判决实践为我们介绍了德国审查改革的变化同时提出了一些中国投资者事先法律规避的建议和救济策略,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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