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速裁程序的证明标准
——以公正与效率的平衡为视点
摘要:由于世界范围内犯罪率的不断攀升对诉讼效率的需求,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了刑事速决程序。我国也于2018年正式确立了刑事速裁程序。但刑事速裁程序的证明标准却在规范和实践中出现分离,司法实践中的刑事速裁证明标准低于规范所规定的刑事速裁证明标准。这种现象的本质是公正与效率之争,二者无法同时达到完美。而在域外的刑事速决程序中存在着相似的问题,借鉴它们的做法,或许对我国完善刑事速裁程序有一定的启示。
关键词:证明标准、刑事速裁程序、辩诉交易、公正与效率
一、文献综述
由于世界范围内犯罪率的不断攀升对诉讼效率的需求,同时也因为国家追诉目的从惩罚犯罪到控制犯罪的转变,当今世界的刑法发展趋势是刑罚的人格化和轻型化,随之引发的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就是逐步扩大以刑事速决程序处理案件的范围。于我国而言,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也势在必行。2018年我国正式通过《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刑事速裁制度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明确规定了刑事速裁程序的证明标准,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证明标准与普通程序相同,但在实践中却很难同时维持公正和效率的高要求,因此刑事速裁程序的证明标准很容易会在实践中出现降格的情况,与立法要求产生分离。在这种情况下,研究我国刑事速裁程序证明标准立法与实践之间的落差,对于我国的法治化进程显然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他们刑事快速审理程序均出现的比我国更早,对证明标准的把握也更成熟。因此了解外国研究现状对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发展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1.美国的辩诉交易
以上是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