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1)研究背景
医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支付方式改革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的最主要难题,因此支付方式改革成为是关乎改革成败的关键。在我国,江苏省走在全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前列,但由于各地方政策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具体付费方式实施形式差异较大。总体而言,省内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呈现出“覆盖范围扩大化”、“筹资机制多元化”、“管理规范化”的特色,但在缴费标准、财政补贴力度、待遇水平以及对健康和寿命的影响等方面,各地方也有不小差异。
苏政办发〔2013〕68号文件指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病种分值结算等支付方式改革,实施部分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试点,混合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和80%的新农合统筹地区。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合理确定统筹地区医保支付总额控制目标,并根据分级医疗服务体系功能划分及双向转诊要求,将总额控制目标细化分解到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
由此看来,江苏省内政府正积极探索适合实际情况的结算方法,因此本文以江苏省为例。
(2)研究意义
获悉江苏省内现行医保支付方式现状,结合实证,积极探索有效的医疗保险付费方式,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促进医疗机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文献综述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是指把城镇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后, 从社会平均水平看, 在一定时期内( 通常为一个月) 各参与主体为城镇居民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占工资的比重。也就是说, 从社会平均水平看, 在一定时期内, 劳动就业人口创造的价值即工资中有多大比例用于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一定的情况下, 它是从供给方面来衡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模的数量指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度缴费率就是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要保持在它的“度”的关节点或临界点的范围之内, 而不能超越这个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度缴费率从本质上讲要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功能相适应。基本医疗保险的功能是: 第一, 要有利于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安全。这是从需求方面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适度性判断。第二, 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是从供给方面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适度性判断。第三, 要有利于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是从经济效率角度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适度性判断。(贾洪波,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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