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的准入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分析文献综述

 2021-10-13 19: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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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一、民营银行的厘定

1、民营银行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民营银行的定义大致可分为产权结构论、资产结构论和治理结构论三种。产权结构论认为由民间资本控股的就是民营银行;资产结构论认为民营银行是主要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的银行;治理结构论则认为凡是采用市场化运作的银行就是民营银行。这三个定义都是从一个侧面罗列了民营银行的特征,但未能对民营银行的本质特征形成全面的认识。

郭春光,朱海峰(2011)认为民营银行应当定义为:股权主要或全部由民间投资者所有,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设立,由董事会决定经理人选,经理层独立享受经营管理权,税后利润自主决定分配的商业银行。

2、民营银行的特点

民营银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按照市场机制自主运作,不受政府干预,这也是其和国营银行的优势所在。建立民营银行主要是为了打破中国商业银行业单一国有垄断的格局,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与国有银行相比,民营银行具有三个十分重要的特征:一是自主性,民营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包括人事管理等不受任何政府部门的干涉和控制,完全由银行自主决定;二是私营性,即民营银行的产权结构主要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并以此最大限度地防止政府干预行为的发生;三是民营银行规模小,资本实力弱,客户经营稳定性较差。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金融机构特殊的产权结构和经营形式决定了其具有机制活、效率高、专业性强等一系列优点。因此,民营银行是中国国有金融体制的重要补充。民营金融机构的建立必然会促进金融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国有金融企业的改革。

二、民营银行的可行性研究

杨海英(2010)认为:第一、大量中小企业的存在,构成了民营银行的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第二、大量民间资本的存在,为民营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创造了稳定的资金来源;第三、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初步建立,为民营银行的良性发展提供了体制保障。

当前我国银行业由单一国有垄断,而国有控股制度也存在着一系列的致命的缺陷,如带有政治性决策、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等,这也为民营银行的出现提供了机遇。杜艳(2010)分析,民营银行是中国国有金融体制的重要补充,可以实现金融机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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