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的范围文献综述

 2021-10-20 19:16:33

毕业论文课题相关文献综述

引言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国拉开序幕。

历经十多年,现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与改革之初已有很大不同。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作出的明确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

2015年3月,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以行政审批局为依托的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正式在全国推开。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许可权。

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额行政许可权,集中整合归并到一个部门行使,以此消解部门对行政审批改革的掣肘,打破以审批为基础构建的传统管理体制。

随后,广西南宁、北海,浙江天台,江苏南通等地相继挂牌成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这是行政许可相对集中的实践,但是实践的难题在于搞清楚哪些许可权适宜集中,哪些许可权不适宜集中,以避免现有改革落入监管者不审批、审批者不监管的尴尬境地。

笔者希望通过深度调研访谈,总结各地在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范围设定上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最终提出一份合理的行政审批相对集中清单,为最多跑一次改革建言助力。

一、国内研究现状目前改革的重点集中在下列两方面:一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以专门的审批机构专司行政许可职能;二是推动建立包括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在内的行政权力清单,以清单的审批约束行政权力的行使。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