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实质性参与之困境与出路文献综述

 2021-10-20 19: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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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法治路径,高度契合当前我国刑事司法稳健运行的迫切需要,对于缓解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和日渐增长的案件数量之间的紧张关系有特殊意义。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在认罪认罚程序中,律师能够实质性参与,有利于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合意的自愿性与真实性,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

但是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以及2019年10月24日两高三部发布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在律师参与认罪认罚程序的过程中,仍遇到一些困难,如辩护律师缺位、律师在场权被虚化、值班律师制度运行不顺畅等。

本文以近几年来有关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参与的论文、期刊等为对象进行梳理分析,力图简明扼要的说明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参与这一制度的现状和完善建议。

二、研究现状(一)国内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参与研究现状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为配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增加了有关律师身份和如何参与的条款。

杨帆在《认罪自愿性的边界与保障》中认为,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的参与通常通过三种途径:委托辩护、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而根据在中国知网检索关键词认罪认罚、律师的论文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研究更侧重于对值班律师制度的研究,对委托律师和法律援助律师两者没有过多研究。

即使在标题中没有限定值班律师一词的文章中,作者也更多的侧重于对值班律师制度的研究,如韩笑的《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参与》,魏虹、许野的《论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律师的实质性参与》。

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值班律师制度是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配套的十分重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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