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课题相关文献综述
文 献 综 述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积累的可复制、可推广、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从立法上对改革试点成果予以确认。
由此,有别于单纯的刑事政策或诉讼程序,认罪认罚从宽成为独立于其他体现认罪从宽(如坦白、自首、刑事和解、刑事简易程序等)的一项全新的法律制度。
它既是刑事司法的一项原则,又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制度;既是实体制度,又是程序制度,是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则于一体的综合性法律制度。
它带有其他从宽制度所没有的广泛覆盖性。
这项制度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确保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然而这一制度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亟待缕清解决,对于认罪认罚的核心认罪、认罚、从宽等概念的界定,新《刑事诉讼法》并没有予以回应。
同时,在试点过程中反映出认罪认罚案件的从宽幅度把握不一、量刑建议不当以及量刑协商裁判形式化等量刑问题。
换言之,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问题日益凸显的改革当下,明确从宽幅度、规范量刑建议、完善制度运作等显得尤为迫切。
本文以近几年来有关认罪认罚案件量刑问题的论文、期刊、报纸、著作等为对象进行梳理分析,力图简明扼要的说明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的现状和完善建议。
一、认罪认罚案件量刑问题基础理论《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已于2019年10月发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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