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侦查证据庭外核实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1-12-13 21:37:17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一、研究背景新的刑事诉讼法不仅将技侦案件庭外核实所依赖的技术侦査法定化,而且规定技术侦查取得的材料可以获得证据资格。

在技术侦査取得证据的使用上,刑事诉讼法赋予其采用普通方式、保护性方式和庭外核实方式。

其中庭外核实引发的争议最大,其集中反映了犯罪控制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冲突与矛盾。

由于技术侦査概念模糊不清及其取得证据的特殊性,加之我国司法流水线作业的现状,技术侦査取得证据的使用方式很容易由普通方式、保护性方式和庭外核实方式异化成庭外核实一种方式。

技侦案件庭外核实的程序与救济的缺失,容易漠视甚至剥夺被告人的质证权,同时架空庭审实质化,出现秘密审判的风险。

然而一项程序或制度的瑕疵并不能否认其立法本意与价值,可以通过完善这项程序或制度,克服其瑕疵,更好地发挥其立法本意与价值。

绝大多数专家学者都是抱着这个愿景对庭外核实展开深入研究,不仅如此,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家就一直高举司法体制改革的旗帜,在追求公正、高效、简明、先进等目标的道路上积极采纳专家意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

技术侦查证据庭外核实研究既顺应时势又能够为以后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导和借鉴,因此具有继续研究和讨论的价值。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一)国内研究现状技侦证据庭外核实在实践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1、无法保障辩护方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充分行使;2、实践中可能出现例外代替原则的做法。

针对第一个问题,李章仙建构了庭外核实的两种模式:1、控辩审三方参与,法庭对技侦证据的庭外审查基本具备同庭审相似的结构,辩护律师可对技侦证据进行相应的质询。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