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以江苏省改革实践为例文献综述

 2021-12-13 21:38:29

文献综述

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是我国行政执法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我国依法行政法治国家的建设。

在基层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行政执法体制进行上下梳理调整,逐步下移执法重心,减少执法层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权力下放至街道。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在体制转换过程中,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与街道在职权配置、执法效能、执法程序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

在政府职能不断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形势下,现有的行政机构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需要进行有效的调整和改革。

一、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曾峻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与中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城市管理为例》中指出在街道推行综合执法可以解决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行政管理权高度集中的问题。

程琥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价值冲突与整合》中指出综合行政执法是相对分散执法而言的重在解决因行政执法分工过细、职能分散、权责交叉、部门林立、机构重叠等现象导致的执法缺位 、越位、错位问题。

周继东也强调,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执法权、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在配置过程中形成了条块结合体系,各执法部门上下自成系统,而地方政府的综合管理职能常常被条条分解,导致条块矛盾突出,地方政府的综合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所以有必要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我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现状和问题有关现阶段我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状,陈婷在《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中概述了我国积极探索推进各部门综合执法是通过把工商、质监、食品、环保、交通等领域的职能整合,需要通过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职能部门的有效蜕变;其次利用我国的行政管理模式中的分级管理在城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步向区(管委会)下方执法权限,必要时将综合行政执法重心向乡镇基层下移。

例如在上海,乡镇实行镇属、镇管、镇用,城市实行区属、区管、区用将人、财、物资等具体行政事务办理归属乡镇和街道负责。

刘华在《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考以S省改革为例》中指出,我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成效包括:转变传统的行政管理者观念;解决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不对等问题;整合现有执法机构,对执法权限进入细化整合,解决重复执法问题;各级政府强化对部门与行政执法机构的职权划分以确保权责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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