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近年来讨论会、听证会、法律草案发布等等多种形式的公共参与机制,频频成为社会中的热点话题,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推进基层党务政务服务公开,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作为民主手段之一已成为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旨在通过对城市治理中的公众参与机制进行研究,针对面临的种种问题,结合南京市发布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为我国尤其是南京市的城市治理公众参与机制进行出谋划策。
2相关文献的研究现状
2.1国内研究现状
2.1.1国内公共参与制度的历史发展
姜明安(2004)认为,我国的参与式民主制度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群众参与积极度高的文革前(1949年——1966年)、民主泛滥和被扭曲的文革中(1966年——1976年)、真正的参与式民主在中国蓬勃发展的文革后(1976年——现在)。[[1]]
北京大学的王锡锌(2008)表示,国内的公共参与制度主要是从二十一世纪后开始蓬勃发展的,新世纪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民主建设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宣示,与行动中多种多样的公众参与实践相结合,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社会结构变迁、权利时代公众主体意识的觉醒、现代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公共性”吁求,这些都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方向推动了公众参与的兴起。他将这种公共参与制度的大规模发展称为“新公共运动”。[[2]]
与王锡锌相似的是,中国政法大学的蔡定剑(2009)表示,公众参与成为广泛的社会行动和热门的政治话语是本世纪初以后的事, 特别是 2003 年以后发生一系列的公众强烈要求参与事件,使公众参与越来越成为中国的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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