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行行为与不作为犯文献综述

 2022-08-18 11:32:06

论先行行为与不作为犯

摘要:在德国,界定引起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义务违反说为多数说,这也是实务中的通说。而因果关系说也出现一些专著和教科书中,雅科布斯等也对因果关系说下先行行为的定义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在国内,张明楷教授等坚持因果关系说,姚诗教授等主张义务违反说,引起作为义务的先行行为的界定始终存在着争议。在这样的争议下,相关的硕博论文、期刊文章中对特定发生在先的行为,如合法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故意或过失的犯罪行为,都有不同的分析判断。

关键词:先行行为; 不真正不作为犯罪; 作为义务;先行行为的范围

一、文献综述

(一)引言

不作为犯罪和作为犯罪一样会引起社会激愤情绪,但不作为犯特别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界定相对更有难度。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有法律明文规定,而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在理论上本就存在争议,存在形式作为义务、实质作为义务之争。

在不真正不作为犯罪中, 先行行为作为一种作为义务的来源,更是有着多方面的争议。先行行为的限定本有义务违反说和因果关系说之争。在这两种学说之下,先行行为产生作为义务的前提和条件尚未明确,因而,先行行为并不一定是不真正不作为犯罪的处罚依据。当司法实践中出现宴请人组织宴会、共饮人一同饮酒、警察追赶小偷、防卫人正当防卫、行为人紧急避险、抢劫者不救助致人死亡等在先行为时,往往难以以统一的标准判断该行为是否产生了作为义务,也更难以明确该行为是否应以不作为犯予以处罚。

  1. 作为义务的来源

在讨论先行行为如何引起不作为犯罪时,首先要判断作为义务。在理论上,有形式的作为义务论与实质的作为义务论之争。

1、形式的作为义务论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