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诉一体化运行机制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2021-10-19 22:35:40

毕业论文课题相关文献综述

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内部主要权力职能又可划分为审查逮捕权和审查起诉权。

批捕权和公诉权是否能够合法高效的行使及运行,已无可置喙的成为了检察机关实务工作中关键的内容。

由于捕诉分离模式与诉讼体制改革的某些措施不兼容,2019 年初,我国最高检确定了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

该举动引发了学界和实务界的热议,因此对捕诉一体化模式的研究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国内相关研究综述(一)批捕权配置的模式批捕权与公诉权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两项基本职权,从1954年颁布《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至今,两项权力的配置历经了多次的改革和调试。

厘清历史上各阶段检察院内设机构和职能变化,是许多文献中必不可少之部分。

在此基础上学者们总结、设计出了不同价值取向下的批捕权配置模式。

聂友伦认为具体模式有三:一为侦查监督模式即审查批捕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即该部门既负责审查批捕,同时执行对侦查的监督。

这是此前一段时期的 正统模式。

二为捕诉合一模式,即将审查批捕与公诉配置于同一部门,较普遍的做法是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负责办理一件案件,审查批捕后接续进行公诉审查。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