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课题相关文献综述
一、研究背景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有限责任制度对股东进行了一定的保护,从而激发了人们的投资热情,推动了经济的进步和社会的繁荣。
但是事物大多是好坏共生、利弊共存的,有限责任制度也不例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公司在追求经济效果的同时,做出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的行为,针对此种情况,美国率先提出了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该制度重新衡量了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三者之间的利益,通过严格追究有限责任的法律责任,对因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被滥用而难以在传统法人制度框架内获得法律保护的公司债权人给予特殊的法律救济,作用在于防范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实施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1]随着我国公司制度的不断发展,实践中也出现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的情况,于是我国在2005年修改《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是《公司法》只对该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所以在适用时出现了许多问题。
2013年《公司法》再度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发生变革,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成了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的登记条件,申请人申办设立登记手续时甚至可以零首付。
[2]认缴制的出现,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公司的设立程序,也激发了市场的活力,成效卓著,但与此同时,认缴制的弊端也浮出水面,比如,公司虽然注册资本很高,但是股东实际出资额却很低,这就很容易导致股东利用自己的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认缴制下股东出资自由与公司债权人利益之间可能会出现矛盾,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衡平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三者之间利益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毫无疑问地受到了影响,理论界和实务界针对其适用价值产生了争议。
因此,探讨认缴制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影响,厘清认缴制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对于更好地发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作用、解决当前资本完全认缴制背景下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现状及评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一个舶来品,最早起源于美国,1905年的美国诉密尔沃基冷藏运输公司案是创立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的首例案件,美国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多以判例的形式展现出来,并逐渐被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所接受。
[3]直到今天,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在不同国家的适用中展现出了不同的特点。
相较于美国,同为判例法国家的英国采用制定法的方式规定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可见其对该制度的适用是十分谨慎的。
在德国,揭开公司面纱制度被称为直索责任,但是并没有由法律直接规定,而是通过多个经典案例进行规范,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确定了适用直索责任的基本原则:例外原则、慎重原则以及滥用法律原则。
以上是毕业论文文献综述,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