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融资案例研究文献综述

 2022-01-19 20:50:57

全文总字数:5250字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融资案例研究文献综述

随着2017年2月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问世,增发、配股等融资渠道受到了巨大的限制,直接造成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出现了泉涌般的增长。本课题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 结合可转换债券融资基本理论,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融资案例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相关结论。

一、国外研究现状

从外国学者的相关研究看来,我认为国外有关于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研究角度主要集中于: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动因,可转换债券的定价模型等。由此看来,很多文献集中在可换股债券价值分析以及定价方式等方面,而较为具体地从发行效果、条款设计等方面研究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融资的案例并不多。

(一)有关可转换债券发行动因的研究

Jensen与Mcking(976)提出了资产替代假说: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动因其实是在于降低公司股东与公司债券持有人之间的代理成本,而资产替代则在某种程度上表现了股东与债券持有人之间的代理成本。[1]在可转换债券的融资形式下,投资人初始收益为固定利息收入,同时,股东享有赎回权,通常是有条件的触发。当公司业务面临高风险高收益时,在理性经济人假设下,股东会选择投资,因为如果此项目收益后,债权人只享受到固定利息,有时甚至是低于银行存款利息的,而股东却可以获得去除这部分外的额外收益;倘若项目失败,债权人将可能面临丧失全部投资本金。所以此时的债权人倾向于安全性高而收益相对也不低,更为可靠的投资。债权人倾向于安全和股东倾向于收益,这种偏好差异会引起资产替代。利用附有期权性质的可转换债券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矛盾,而使债权人与公司股东达到“双赢”局面,摆脱零和博弈的局面。

Brennan和Schwartz(1998)提出当企业的风险,例如财务风险,内控风险等较高时,其股价的波动幅度会随之变大,而此时可转债工具中包含的期权价值会增加,使得可转换债券此时受到的市场风险影响变小。身处在这样的市场中,对目标公司了解度尚浅的投资者,出于理性抉择,降低风险的选择成本,会发现此时可转换债券比其他类型的证券风险会小得多。[2]另外,Essig指出越是难以预估风险的公司,投资者因为要在这类交易中付出更多的收集信息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等等,而要求的回报收益也会越高,此时企业面临的融资成本可能会更加高涨。

(二)关于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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