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特征与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基于所得税费用附注项目的检验文献综述

 2022-09-27 14:33:08

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3.1高级阶层理论

在早前的研究中,信号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多次被提及,学者们认为这能够解释企业为什么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Healy and Palepu(2001)认为信息披露的需求之所以产生就源于这两个方面。在资本市场上,公司希望获得更多的资本来进行商业活动,投资人也希望能够通过投资实现资本增值。如果在各方获得的信息是相同的,那么资源与投资机会的配置将得到最优化。然而,要让资本作用于好的投资机会并不简单。首先,公司内部人员,如高层管理者,通常比投资人了解更多投资项目价值的信息并做出相应行动,使得投资人难以识别好的投资机会。因此,投资者在对商业机会进行投资时会面临“信息问题”。其次,投资一旦进行,在认为企业管理者是自利的情况下,投入的资本可能被用于投资约定之外其他目的,从而产生“代理问题”。

上述两种理论虽然将企业管理者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结合起来,但是它们并没有注意到高管个体之间存在的差异,“高级阶层理论”的提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在高阶理论提出之前,学者们将战略的形成归因于组织的外部(如制度、经济、技术),这一理论为组织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能够主导企业运行的人。Hambrick 和Mason(1984)提出了“高级阶层理论”,描述了高层管理者背景特征(年龄、学历、教育背景等)会影响组织行为,进而使公司绩效产生相应的变化的过程。之所以选取这些背景特征是因为高管的认知基础、价值取向等与决策相关的心理特征的难以直接进行测量,但能够通过一些人口统计学特征反映出来,并且人口统计学特征在收集和分析上容易的多。因此,高级阶层理论提供了利用高管的可观测特征(教育背景、年龄、工作背景)来分析企业行为的框架。

Verrecchia(1983)通过研究认为企业会评估信息披露产生的成本与收益,在这一行为能够给企业带来正向收益时才会选择进行披露。评估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的正是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他们依据自己的知识、经历对未来企业不确定的绩效来行使是否披露的自由裁量权。由此看来,高阶理论可以被运用于研究企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

在此基础上,有大量学者二者结合起来进行实证研究。Bamber等(2010)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管理者可观测的背景特征和他们与众不同的披露决策有紧密联系:此前从事财务、法律相关工作、出生于二战之前以及服过兵役的管理者的披露风格偏于谨慎;而财务工作和与军队工作背景会披露更精准细致的信息。赵芳芳和权亚文(2017)通过对上市公司年报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女性高管和任职时间越长的高管都愿意提供给外界更多的环境信息,而高管教育水平越高反会减少对环境信息披露。

3.2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各方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不断的需求也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国外学者研究发现,企业的规模的大小、财务杠杆的高低、盈利能力的强弱、股东持股数的多少等因素会左右企业的披露决策。Lang 和Lundholm(1993)研究公司特征与披露选择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业绩良好(尤其是股票收益率)、规模较大的公司评分较高。Reid和Toffel(2009)认为股东决议、政府监管都能使公司公开报告的可能性增加。有学者通过对多家公司进行实证研究得出企业的负债率、盈利能力的变化并不能提高或降低企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Leventish和Weetman,2004)。Gerald和Sidney(2009)基于西方资本市场企业信息披露实证研究的基础,在亚洲(香港和新加坡)背景下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如果企业外部投资者持有越来越多的股票,公司也会相应的增加信息披露。同时他们还发现在香港和新加坡的股市中,企业会进行较少的信息披露当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存在“内部人”或者由家族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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