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会计类专业毕业生会计法规意识调查研究文献综述

 2021-09-27 2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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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一、概况简要

会计法规是指国家管理会计工作一系列的法律、条例、规则、章程、制度等的总称。会计法规以会计理论为指导,将会计工作中已归档遵循的各项原则与方法,用法规的形式确保以及保障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转,以达到一定的管理目标。

会计法规意识即要求会计行业从事者要有相关的遵法守法意识,熟悉会计法规,遵守并严格执行会计法规。紧盯会计法规的每一次变化,牢牢把握会计法规的每一次修改,认真学习会计的法律制度与规范,树立起清晰而明确的会计法规意识。

不同高校会计类专业毕业生学习的专业知识是相同的,所开设的课程也大多大同小异,然而每个学生的的接受却是不同的。导致着这种水平差异的原因之一就是会计法规意在每个学生的观念中地位与所起的作用不同。由于其特殊的导向性与指导性,已经有相当多的学者在此方面有所学习与研究,现将其中一些比较具有典型性的学术成果简要分析如下。

二、高校会计类专业毕业生会计法规意识的重要性与教育现状概况

虽然会计法规意识是一项十分应当受到重视的教育,然而高校中仍然不乏对其的不重视甚至是忽视的现象。

曾佳(2013)在其中职学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问题的研究中表示,虽然中职等高校是为社会培育会计类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同时也是进一步进行会计专业进一步高等教育的重要基石,但大部分学校并没有承担起相应的重任。尽管不少学校在培养会计专业人才时,已经开始意识到了加强会计法规意识等思想层面教育的重要性,然而在其实际的教育工作中,并没有把这份重要性付诸实践。例如,在大部分学校安排的会计类专业的相关课程中,都很少有有关会计法规意识等思想层面的教育的课程,有些学校此类课程甚至为零。又如,有些学校开设了课程,学生学了这门课,却又由于其课时过少,教学内容更新不及时甚至没有更新过,教学方法呆板、单一,也没有起到应有的教育成果。

周杨(2010)则从高校会计类专业毕业生的内在修养方面阐述了现代会计法规意识教育问题的概况。文中以朱镕基总理在2001年视察上海、北京等地的会计学院时欣然提写的振聋发聩的十六字箴言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开篇,道明了在会计从业人员的启蒙教育阶段将诚信教育作为教学的重中之重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应当始终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这无论对于整个会计行业还是这个社会来说,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为一旦学生把这种外在的硬性要求内化为一种个人的道德层面的要求,那么无论她将来是否会成为一名从事该行业的会计人员,无论他将来受到怎么样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与培训,他都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绝不自己的原则,真正践行了以诚信为本的要求。反观我国的会计类专业教育体系不难发现,传统教育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大部分学校还是把专业知识的传授优先于职业道德的培养,这或许就会让教育出的会计类专业的人才利用所学的知识与技能钻法律的空子,为满足自己对金钱权利的欲望而置法律和道德于不顾,开假票、做假账,编造出虚假的会计报告,不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更是诱发了会计这个行业不正当的风气。

三、高校会计类专业毕业生会计法规意识的一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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