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结构问题研究——以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文献综述

 2021-09-27 2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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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综述

债务结构对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及其盈利状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变化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综观各类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长期负债、短期借款等财务指标的金额都十分可观。足以体现债务结构在企业的财务结构、公司治理及公司成长性方面占据着显著地位。本文旨在通过对宏图高科这个规模较大,代表性较强的高新科技企业的债务结构问题的研究,了解中国高新科技企业的债务管理特征及财务影响,分析高新产业的成长性。

(一)债务结构与公司治理

在公司治理方面,方琴(2010)、赵玉珍与张心灵(2011)等的研究表明,企业债务融资具有加强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绩效的作用;而陆楠与杨晓明(2011)等的研究均表明债务融资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表现出软约束和治理弱化的特征,并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现代企业财务理论主张公司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在上市公司中,股东是企业所有人,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两种观点表明,企业所有者和管理层在治理权上必然存在诸多争议,股东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公司管理层谋求企业的长期发展,为获得更多的管理权限,可能会采用更多债务融资,企业的债务资本与股权资本的比例构成必然存在矛盾,因而,合理的债务结构在公司治理中尤为关键。

那么,如何确定合理的债务结构,是偏重于股权资本,将短期债务作为适当的资本补足,突出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一致更合适,还是充分发挥长期借款、长期债券的融资作用,使公司的独立经营更为彻底,更有利于企业的成长?这是本文研究的债务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是听股东的还是听管理者的)

(二)债务结构与投资行为

在公司的投资方面, Jensen& Meckling ( 1976) 和Myers ( 1977) 明确提出了股东债权人冲突对投资决策的两大影响: 资产替代和投资不足。债务融资会对企业的投资行为产生直接影响。股东与债权人对项目风险、经济利益的追求显然是不同的。在债务融资过高的情况下,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充足,股东无需为投资行为提供资金,更不需要为投资资金承担风险,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极容易导致公司的过度投资,企业规模膨胀。但是,如果债务融资比例较小,股东需要为投资承担风险,极大可能产生投资不足,不利于企业发展。两种极端行为导致的过度膨胀和停滞不前对公司的成长都存在极大的威胁。

可见,非效率投资是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环节,目前的研究主要是从代理冲突和融资约束两方面进行研究。童盼和陆正飞(2005)指出,杠杆企业通常涉及股东与债权人、经理人与股东和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等多重代理关系,代理冲突对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占有重要影响。宋小保和刘星(2007)、陈红和杨凌霄(2012)、赵卿和刘少波(2012)等则关注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代理冲突,并指出控股股东可以利用非效率投资来侵占中小股东利益。

李强(2014)和纪佳君、巨航宇则致力于考察新、旧债务水平及其相对比例对非效率投资的影响。新增债务的比例提高对于缓解投资不足有显著作用。而旧债务水平的比例越高,缓解过度投资越有效。但是,如何调整企业的融资债务比例,新旧债务水平之间的平衡应如何把握,才是合理有效的抑制过度投资的方法,目前并没有定论。

因此,需要对债务结构与公司投资行为、投资规模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深入了解,以减少企业非效率投资的行为,在投资决策方面,尽量协调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融资、利润分配关系,让企业形成良性投资的循环模式,循序渐进的扩大生产规模,合理确定长期债务和短期债务的期限,以期让大公司稳健运行、小公司获得成长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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