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背景下品牌传播的娱乐营销分析——以小米为例文献综述

 2021-10-22 2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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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9年)指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29亿,全网新增5653万,互联网普及率达59.6%,较2017年底提升了3.8%。

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8.17亿,全民新增手机网民6433万,手机上网已成为网民最常用的上网渠道之一[1]。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手机、IPAD等移动设备的普及,我国已然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各个行业都受到巨大的冲击,消费者的需求在不断发生改变,各个企业也在都在寻求适应时代发展的营销策略。

在信息爆炸的这个时代,消费者不再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他们掌握了更多的主动权。

因此消费者被吸引变得越来越困难,企业迫切的需要寻求其他出路,而娱乐营销就被众多企业证实是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

一、娱乐营销研究娱乐营销兴起于美国,2005 年湖南卫视电视节目超级女声热播,伴随蒙牛与超女全面合作,娱乐营销的概念被中国媒体频频使用,随即国内开始注重对娱乐营销的研究。

在《娱乐产业经济学》中 Harold L. Vogel 从经济学的角度,量化分析了从上世纪中期到本世纪初期美国人的平均娱乐时间和工作时间的变化,通过大众在娱乐时间接触到的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媒的分布和变化,对美国娱乐产业的现状分析,以此预测全球娱乐产业的发展趋势[2]。

同时对于依托大众传播媒介的娱乐产业的各个子产业如电视、电影、音乐、游戏 业等进行产品、价格、效果、市场、营销、融资以及盈利模式分析[3]。

由此看出,西方传媒和娱乐产业的极速发展带动全球娱乐业的经济增长,娱乐产业链已迅速形成并且处于不断扩展壮大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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