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药分业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文献综述

 2022-12-06 16:22:22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1 立题依据

1.1 选题背景

医疗卫生是关切民众利益的基本民生事业,与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质量的提高有着密切的关系。而近年来,中国国内的各利益方利用政府出台的“以药养医”政策为药品层层加价造成群众的医药负担日益加重,促使政府出台新各项政策来实现“医药分开”,重构各方利益联系,抑制药价虚高。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中,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作为五大优先改革领域之一被提出。李克强总理强调在“十二五”期间,要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抓住医保、医药、医疗三个重点环节,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医改取得新的更大进展。这些改革都对我国医药分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医药分业是指医师和医院的药师各自专业范围和业务工作的分工:医师对病人有诊断权,但无审核和调配处方权,医院药师有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权,审核医师处方和调配权,无诊断权。医药分业的具体表现形式就是医院不设门诊药房,只设住院部药房,门诊病人凭医师处方,自主选择社会药店购药,医院通过医疗技术收取医疗服务费用,药品的收入只占医院收入的很小的一部分。我国医药分业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在多个城市进行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何更好的协调各方利益、更切实的将医药之间的利益链切断仍需政府出台政策进行完善。同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缺乏不同试点城市间的综合评价与优化,只有不断根据试点城市政策实施中的优缺点进行取长补短,才能更快的将医药分业政策推广至全国。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北京市

医院不以“卖药”为生的行动,于2012年 7 月 1 日在北京友谊医院正式付诸实践,试点的内容为取消 15%的药品加成、挂号费及诊疗费,建立“医事服务费”制度,医事服务费的具体标准按照医师的职级确定,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1]。北京市先后有多家医院进入医药分开的试点,包括北京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和天坛医院等。医药分开后,药品价格下降,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所减轻;“以药养医”现象有所好转,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较为合理地体现;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医生的诊疗行为,不合理用药现象有所好转;合理分流患者,就诊结构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提升[2]

1.2.2 三明市

2012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以设区市为单位,在全市22所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同步开展综合改革。三明市不仅是全省,也是全国唯一一个以设区市为单位,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同步进行的公立医院综合性改革,实现了``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初步实现了 “百姓可接受、财政可承受、医保基金可运行、医院发展可持续”的改革目标。初步破除了公立医院长期以来的“以药补医”机制。通过改革,三明全市医务人员工资收入大幅提高,人员队伍保持稳定并略有增加;公立医院运转正常,药品收入占比明显下降,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明显上升,医院可支配收入增加,医院收入结构趋于合理;医药收支结余下降可控,公益性质得到强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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