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农村集中居住政策分析——以宿迁市P镇为例文献综述

 2021-10-18 22: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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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农业生产水平提高,农村工业化程度增加,原有的农村居住布局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集中居住成为了农村的发展趋势。农村集中居住的实践由来已久,自1980年代末,苏南地区由于村社企业发展迅速,资本积累富足,就已经出现了集中居住的趋势。[1]到1990年代,江苏、上海地区率先进行农民三集中活动,实际上是中国农村集中居住的开始。2004年中央政府为促进城乡均衡发展,改变城市无限扩大的情况,提出了增减挂钩土地制度,经过试点和研究后,在2008年正式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2]增减挂钩政策为集中居住提供资金,集中居住为增减挂钩提供指标。由此,各地开始了以集中居住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随着集中居住的实施,学界对于集中居住的研究也从未停止,多年来对于集中居住的研究涉及多个方面,也得出了一系列较为客观的结果。

一、对于集中居住发生机制的研究

1、集中居住必要性研究

对集中居住研究最初是从要不要开始的,由此开始了对集中居住必要性的研究。学者党国英对集中居住持积极态度,并指出了集中居住的五大好处,包括破解城乡二元格局,转变农民身份,节省大量土地,改变社区治理结构以及吸引巨大投资。[3]也有学者提出,集中居住减少了政府在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上的投入,有助于农村改善生活情况,加快城市化进程,缩小城乡在公共服务上的差距。[4]李昌平等人认为,土地增减挂钩是适合目前中国城乡发展情况的政策,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下开展的撤村并居是农民(集体)和基层政府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理性选择。[5]

也有学者对于集中居住持否定态度,认为集中居住是一场灭村运动,而灭村运动实际上是精英阶层的一厢情愿,实际上是由于土地财政的推动,对城市化的盲目崇拜,精英阶层为了政绩工程而做出的努力,更深层次上来说还体现了权力失控,法律不能很好的约束行政权。[6]郑风田等学者认为,集中居住的推进侵害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也反映了地方政府的若干不良作风。[7]

2、集中居住动力研究

集中居住动力可以分为外部动力和内部动力。外部动力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工业化程度,一般来说,经济水平发达、村社企业发展较好地区的农民更愿意参与到集中居住中去。并且随着农耕效率的提高,集中居住带来的农业发展规模化也是推动集中居住进程的动力之一。张正峰等学者提出,在经济发达地区,主要是由政府推动集中居住,进行新农村建设,而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是由村镇主导的村庄自我革新。[8]陈晓华提出了集中居住驱动的六种机制,包括城镇发展带动型,移民建镇建村型,现代农业园区型,市场开发带动型,乡村旅游发展型,土地开发驱动型。[9]同时,相关政策的完善,制度健全,与当地发展情况相适应,也是集中居住的推动力之一。

内部动力则是农民自己对于集中居住的意愿。这方面相关研究较多,角度也不同,总的来看,与农民集中居住意愿有关的因素也有很多,包括农户个人家庭情况,原村庄的环境以及公共设施,补偿力度,配套政策等。在农民个人特征中,影响集中居住意愿的因素十分复杂,包括收入、教育情况、年龄、职业等,学者通过不同模型,不同的样本数据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

二、对于集中居住运行机制的研究

1、前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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