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系统价值评估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科学的森林生态系统价值评估有利于抑制森林资源的不合理利用、提高人们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意识。当前,其服务功能价值的评价是研究的一个热点。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森林生态系统价值评估相关文献的收集,着重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构成和森林生态系统价值评估发展历程进行综述。通过梳理生态系统价值评估理论和实证上取得的成就,发现目前对森林生态系统整体价值的评估的研究往往是单项价值的简单汇合,可能存在的对森林整体价值低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指出未来价值评估应该更加侧重于跨学科、多种方法相结合,从生态系统服务的整体性和关联性角度出发,以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整体价值评估的准确性。
关键词: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文献综述
1引言
随着人们对森林生态系统的认识逐渐加深,也越来越能体会到森林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的潜在与显性价值,逐步探寻出了各种评估森林生态系统的价值的方法。如今,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动态监控森林的能力加强,原先的旧方法越来越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对此,国内外的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采用新兴的方法去实地评估森林生态系统的价值,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虽然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方法已经被广泛应用于众多研究区域,但当前对森林生态系统整体价值的评估往往是单项功能价值的简单相加。由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复杂性和时空动态变化性等特点,这种简单相加的方法实际上并不科学完备。因此,总结梳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文献,有助于发现当前对森林生态系统整体价值评估方法并不完备的具体原因,因为未来的整体评估提供可参考的意见。下文将具体对当前森林生态系统价值评估发展的理论成就和实证成就进行综述。
2理论成就
2.1森林生态系统价值评价体系的建立
1971年,“生态系统服务”一词首次出现在SCEP的《Man#39;s Impact on the Global Environment :Assessment and Recommend ations for Action》文章中。随后,Daily(1997)提出“生态系统服务是指通过自然生态系统和其中的物种为维持人类生活而提供的一系列的条件和过程Costanza等(1997)认为“生态系统服务是人类直接或者间接地从生态系统功能得到的效益”。2005年,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组织将生态系统服务定义为“人类从生态系统获得的所有惠益”。国外学者针对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构成构建了多套分类系统。1990年,Pearce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分为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又分为直接使用价值、间接使用价值和选择价值;非使用价值分为遗产价值和存在价值。Costanza等(1997)根据McNeely等,Pearce等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分类,在全球尺度上划分出16个生态系统类型,17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其中将17项服务功能又归为生态资源产品价值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2005年,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组织(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划分为四大类:供给服务价值、调节服务价值、文化服务价值和支持服务价值。
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欧阳志云等(1999)、孙刚等(2000)继承了Gordonamp;Irene的观点,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分为直接利用价值、间接利用价值、选择价值与存在价值四类。
(1)直接利用价值
直接利用价值主要是指生态系统产品所产生的价值,它可以用产品的市场价格来估计。如木材、薪柴、建材、药材、景观娱乐等。通常这是唯一可在国家收入账户中反映出来的价值。但在许多时候,收获的这类资源(如村民收获的薪柴之类)常常不拿到市场上销售,而是供自己消费,因而单纯从市场交易额不能判别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全部价值[[30]。在实际计量时,需要把全部收获的生物资源都计算在内,用一种假定的市场交易价值来计量它们。一般来说,通过市场或调查手段,直接使用价值可以测量出来,尽管不是十分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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