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县域数字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研究文献综述

 2021-12-13 21:38:59

文献综述

文 献 综 述

一、课题研究背景及意义

数字普惠金融是对传统金融普惠理念的继承与发展,深度融合通讯技术与电子商务,能够克服传统金融对物理网点的依赖,具有更大的地理穿透力和低成本优势,实现金融资源在不同社会群体、不同产业和不同地区之间的有效配置,缓解弱势人群、弱势产业和弱势地区的金融排斥,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杭州G20峰会,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并参与制定《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向,当前中国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在我国,虽然近年来数字化普惠金融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譬如县域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依然较低,尤其是贫困县,不同特征家庭、不同群体以及不同经济圈之间数字普惠金融水平存在着显著差异,数字普惠金融任重道远。

二、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1、数字化普惠金融作用研究

目前国内外绝大部分观点认为数字化普惠金融发展对于缩小城乡差距、扶贫、促进创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居民消费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李牧辰(2020)与金发奇、言珍(2021)等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收入差距、消费差距、医疗差距的收敛机制,可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赵丙奇(2020)运用面板门限模型指出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对城乡收入差距存在门限效应,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有利于低收入群体通过获取合理的金融需求来提高收入水平,对促进城乡收入差距的收窄有着重要作用。贾辉辉和吕德宏(2019)、郭小卉等(2019)研究表明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能提高扶贫贴息贷款用途的精准性,降低道德风险,增加农户收入,扶贫效果更显著。冯大威、高梦桃(2020)认为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显著提升居民的创业概率,社会资本能够强化数字普惠金融对创业行为的促进作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显著提高了创业活动的雇员规模和收入。谢绚丽等(2018)发现中国的数字普惠金融不仅显著促进了创新创业,而且这一促进作用在中西部落后地区,比东部发达地区更加显著。潘锡泉(2019)指出,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打通信息壁垒、突破时空局限、实现精准需求定位三重逻辑,可帮助低收入群体实现收入倍增。易行健和周利(2018)、梁伟(2020)的研究则发现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显著促进了居民消费,且这一促进效应在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以及中低收入阶层家庭更为明显。

2、数字化普惠金融发展现状与问题

从数字普惠金融在我国整体的发展阶段来看,郭峰、王靖一等(2010)通过编制三个层级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指出数字金融使用深度的增长开始逐步成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中国的数字普惠金融已经走过了粗放式的圈地时代,进入了深度拓展的新阶段、新时代,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在地区之间既存在明显的收敛性特征,也存在很强的空间集聚性。从区域城市群、县乡发展来看,张德钢、朱旭森(2010)采用Dagum基尼系数、核密度非参数估计和收敛模型揭示九大城市群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分布动态及收敛机制。指出当前我国九大城市群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差异呈下降趋势,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城市群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收敛速度更快。

我国数字化普惠金融发展同样面临着很多问题。县域普惠金融发展的现实困境在于姚敏(2017)认为目前县域普惠金融服务深度不够、县域普惠金融服务广度不足、县域金融服务成本较高、县域普惠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压力较大。张永起、龚榆桐(2019)提出县域普惠金融改革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尚未全面激发金融机构的能动性、金融服务供给不足、职能组织、第三方组织与金融机构三者的互动与合作平台不够健全、个人和企业的金融知识与金融素养匮乏等。Aziz A(2021)也指出虽然数字服务缓解并弥合了金融服务的实际获取差距,但由于金融机构和用户之间缺乏基本的连通性、金融知识和社会意识限制,这些服务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胡倩雯(2020)与张玉华(2020)等提出县域农行普惠金融业务市场份额占比不高,普惠金融业务发展仍需加强;县域农行的经营考核机制仍需完善;县域农行发展普惠金融的风险防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张海燕、张小晴(2018)提出数字普惠金融在当前农村的发展问题主要包括欠缺基础性的金融服务、无法整合碎片化信息、忽视金融数据的全面挖掘。

3、数字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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