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长三角自贸区供应链金融体系构建研究文献综述

 2021-12-22 21:25:38

全文总字数:5597字

文献综述

二、文 献 综 述 2.1自贸区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程国辉(2014)认为我国境内企业一直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从而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发展。

境内企业融资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我国资本市场不健全,债券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使得绝大部分企业难以通过发行债券融资;二是境内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若想扩大境外投资就必须以境内企业增资为前提,但是银行贷款的审批时间长、限制条件多、程序复杂,难以满足境内企业的融资需求;三是在境外设立投资企业,其商业信誉需要长时间建立,不仅企业总部难以全面掌握境外企业的运营状况,而且境外企业也很难在当地银行获取贷款支持。

基于以上现状,境内企业应当借助自贸区的金融政策开辟融资新渠道,通过运用供应链融资方案实现境内、外资金流动。

[1]张红美(2017)认为存货质押、应收账款、预付款是供应链金融的三种基本业务模式。

基于这三种基本业务模式, 结合自贸区供应链各节点企业及供应链金融的自身特点, 具体分析了存货质押、应收账款、预付款在自贸区的运作方式, 即通过物联网传感设备和智能监管系统, 实现仓单电子化以及仓单与货物的一一对应, 有效解决过去的仓单重复质押和空单质押风险。

这一技术进步将会带来自贸区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的拓展, 改变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对重建国内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信用体系起到奠基作用。

[2]2.2供应链金融概述2.2.1供应链金融的概念丁锦城(2020)认为供应链金融是将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相关的上下游企业视为整体,以核心企业为依托,以真实贸易为前提,通过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为上下游企业提供的综合性金融产品和服务。

[3] 刘骅(4)为了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商业银行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SCF)业务,基于供应链链条中的真实交易和担保关系进行贷款授信。

不同于传统贷款只关注贷款企业的信用评级,供应链金融中银行将整条供应链纳入贷款的考虑范围,与信用评级较高的核心企业共同分担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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