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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研究概况
国外研究现状:影子银行一次最早由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的Paul McCulley在2007年率先提出,用来描述那些有银行之实却无银行之名的机构和业务。归根结底影子银行实际是市场规避各种管制的产物,是传统银行体系之外的一种信用扩张方式。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国际对于影子银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2008年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盖特纳将运营“非银行”(通过期限短的负债来获得资金,购买大量高风险、流动性差的长期资产,但又缺少类似银行的存款保险等保护机制的机构和业务)的金融机构和融资安排的称作“平行银行系统”。
纽约经济学博士Nouriel Roubini将影子银行体系扩展为“银子金融体系”,他认为影子银行体系就是现代金融体系,因为它囊括了二战结束后商业银行以外的几乎所有金融创新。2009年以后不同的概念基本归于统一,将平行影子银行系统、影子金融体系统称为“影子银行体系”。
2010年G20峰会要求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对影子银行体系的含义进行澄清,根据FSB的定义,影子银行体系被描述为:本质是一种类银行机构和业务,它们平行与传统的银行体系,同样从事信用中介活动的并具有类似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但没有受到监管或者监管不充分,容易导致系统监管风险套利。
对于影子银行风险的研究:TobiasAdrian ,Hyun Song Shin 研究发现在美国资产证券化作为影子银行的主要形式有着高杠杆性与严重期限错配的特点,是引发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在后危机时代中,应加强对这两方面的监管,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性。Paul McCauley 提出明斯基不稳定假说可以用来解释影子银行的快速增长和迅速破灭,而且影子银行的这一特点容易造成严重的金融危机。
Ojc 基于资本套利和巴塞尔协II的视角分析了影子银行的风险:影子银行系统通过信贷、期限和流动性转换工具触发系统性风险,在此情形下可能出现资本套利,部分影子银行在无法内化其风险的真实成本时发挥功效,从而获得相对于以监管换取风险内在化的商业银行体系的资金优势,创造套利机会,不过此时会削弱银行监管,并在系统内建立额外的杠杆和风险。
对影子银行风险监管的研究: Caprio 认为,全球各国对影子银行监管失效有很大部分原因要归咎于在监管政策方面的相互对立,因此协调各个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准则至关重要。统一之后的监管框架应该涉及到影子银行的流动性、杠杆率、资本余额、产品衍生过程等多个环节,监管的力度需要不断的提高。
Gary Gorton、Andrew Metrick建议设立一种窄型储蓄银行用于纳入货币市场基金。在保证这种窄型储蓄银行必须受到央行正规审慎监管的前提下,可以行使一些与商业银行类似的职能,比如账户交易、评价支取,同时政府还要为其兜底。GaryGorton、Andrew Metrick 认为需要将证券化业务纳入到监管中,可以建设融资限制银行,要求其与普通银行一样,达到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定期的检查,使其具有贴现窗口访问,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遏制过度杠杆化与期限不匹配现象。Calmesamp;Theoret 的研究结果认为,传统的影子银行监管方式在监管角度等方面都难以适应金融创新导致的新的风险变化,影子银行的风险更多的应该关注表外业务,相比较而言,《巴塞尔协议III》要比《巴塞尔协议II》进步很多,但是其具体监管结果如何还需要时间去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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