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1.从高管减持的披露来看,创业板高管减持的方式主要有在职抛售和辞职套现两种方式。公司法对高管减持进行了限制,要求上市公司高管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且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5%,并在辞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在解禁期满后,如果公司没有对股票出售的特殊限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高管每年减持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持有总量的25%,然而当高管辞职,半年后可以套现的股票会增加更多,这就促使了高管倾向于选择辞职套现的方式进行减持。
1.李启玉.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减持研究[J].会计师.2014,6
2.通过对国有股减持方式对流通股的影响进行研究,指出,不同的减持方式对股票的内在价值影响不同,并对其中部分减持方式对国有股内在价值的影响作了具体分析,得出总股本数量变化影响股票的内在价值,减持价格制约投资价值NPV,NPV的大小是评判投资价值的标准。
2.贾明东,张丽娟.国有股不同减持方式对流通股内在价值的影响研究[J].特区经济,2005(08):91-92.
3. 王丹.2017,大股东利益侵占方式及经济后果研究--基于海润光伏的证据
以掏空理论、信号传递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作为理论分析的基础,对典型案例上市公司海润光伏超能力派现、发布利好消息配合大股东强减持方式对侵占外部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搜集资料,探究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时选择不同方式的原因与其所带来的后果。
唐建新,李永华,卢剑龙.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与大股东掏空——来自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经济评论, 2013, (01): 86-95.
研究证明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有超过 30%股权的民营企业,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的严重程度高于不超过 30%的民营企业;同时证明,若第一大股东不能因为持股比例获得实质性控制权时,其在董事会中拥有己方董事的比例与大股东掏空行为具有明显的正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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