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参与对创业板IPO抑价的影响分析
——基于创业板信息技术行业的数据的研究
摘要:现如今,对于风险投资的定义多种多样,但是我们普遍认为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性较高的投资,一般,他是为一个有广阔发展空间以及前景被大众或者投资人看好的创新型公司或新产品,提供最初的启动投资资金。 但是此笔资金不可用于购置与此公司或此产品有关的资产。对于日益丰富的金融市场来说,风险投资的参与使得一些新兴行业得以迅速发展。而自IPO发行以来,IPO抑价的现象就屡见不鲜,所谓IPO抑价即指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明显低于上市的初始价格。当抑价发生时,由于发行方以低于股票自身价值的价格进行销售,现有股东可能会遭受损失,而新股东则能够从他们购买的股份中获得更高的报酬率。我国的IPO抑价幅度显著高于世界上其他国家。IPO抑价、新股发行后长期弱势与新股发行热市现象并称为我国新股发行的三大异象。而风险投资对于IPO的抑价率究竟有没有影响,影响又是怎样的呢?许多学者对这个问题也进行了探究,并形成了一系列的理论体系。
关键词:风险投资; IPO抑价; 创业板;
一、文献综述
关于IPO抑价的成因,学术界的许多学者都进行过一系列的研究,并形成了一些不同的观点与理论体系。IPO抑价即新股发行抑价是指新股在第一次公开发行时定价较低,而在股票首日上市交易时价格较高,投资者认购新股能够获得超额回报的一种现象。其实IPO抑价的现象在世界各个国家都是普遍存在的,而我国的IPO抑价现象更是居高不下。关于IPO抑价的成因,国内外学者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理论假设。例如:信息不对称理论、信息对称理论、信号显示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和最新的股票配售理论。
- 委托代理理论
Baron与Holmstrom(1980) 指出上市公司与中介承销商之间可能存在着潜在的利益冲突,发行人希望发行价尽可能的高,从而筹集更多的资金,是公司的利益尽可能的最大化。然而承销商需要考虑的则是发行难度以及成本,于是他们更倾向于给新股定较低的价格。假设发行人与承销商签署合同时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承销商依靠自身的资本市场资源和地位,相对发行人来说更具有信息优势,从而导致了发行人不能完全评估代理人的定价行为。而另一方面,新股上市保荐机构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会尽力压低发行价格,最终导致发行价格低于委托代理双方信息充分时的最佳价格。但是有关发行人与承销商委托代理的理论解释,学术界存在很多争议,尤其承销商自己也存在着抑价问题,这证明了抑价的形成并不是拟上市公司与承销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综上,基于信息不对称的理论对解释抑价的现象说明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具有完全的说服力。委托代理理论也很难对抑价现象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
- 信息对称理论
信息对称理论建立在完美市场假设之上的,即假设在新股在发行上市的过程中,各方拥有均衡的信息。有些学者认为在此假设下也可能出现IPO抑价的现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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