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企业生态效益公允价值的计量
文献综述
生态效益是在大气环流和太阳辐射的作用下,林木通过物理和化学作用。对地球生物圈提供直接和间接的有利于人类生活质量提高的生态功能.主要包括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减轻噪音等生态功能。对社会而言,人们已经意识到林业既给社会提供以木材为主的林产品等物质产品,同时也能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服务的非物质产品。但是,将生态林业纳入国家公共财政的体系,不能笼统地说林业的产出很多,释放了很多氧气,改变了生态环境。必须在定量分析林业物质产品消长变化的同时,对林木的环境服务功能进行量化。计量这些生态效益的价值是综合反映林业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贡献的一个必要环节.也是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但是林业生态效益的计量是目前国内外林业科技界最复杂的问题。
林业生态效益是依附于特定森林土地和森林生物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的一种外部效应。无论是生物资产还是生态效益,对其采用历史成本模式进行计量均存在致命局限性。从生物资产来看,生物资产是人力和自然力相互作用的结果,且大部分属自然力形成(如天然林),其历史成本很小或无从考证,林木生物资产具有的增长能力和生物转化功能又主要依靠自然力和自身生物转化功能来实现。从森林生态系统来看,森林生态系统具有很强的自组织和自我修复功能,其外部效应的发挥也主要依赖自然力,人为作用影响很小甚至起负作用。因此,林业生态效益往往没有或只有较低的历史成本,以历史成本属性计量林业生态效益价值显得力不从心,公允价值模式成为林业生态效益价值计量的必然选择。
本文就林业企业的生态效益价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处理做以初浅的分析研究。
1、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生物资产的计量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各个国家对生物资产计量模式的选择有所不同。
2002年,新西兰发布了《新西兰财务报告准则征求意见稿第90号--农业》(ED90),并于2004年发布了NZ-IAS41,其主要内容与AS41相一致,对生物资产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模式。2002年,南非注册会计师协会( SAICA)发布了会计准则一一《南非会计准则一一农业》(AC137),对生物资产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模式。2002年11月,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HKAS)发布了《会计实务准则一一农业》(SSAP36),对生物资产的计量采取公允价值模式,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
从上述可知,国外大多数国家对生物资产的计量基本上实现了与IAS41的趋同,都采取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为主。只有少部分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和法国,对生物资产的计量仍以历史成本模式为主。Roberts(2000)认为生物资产的计量应采取历史成本模式而不是公允价值模式,因为若把生物资产市场价格的变动计入损益可能会导致传统存货价值出现无法预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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