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外易地扶贫搬迁研究
国外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的概念研究,一般称为环境移民或环境难民。世界观察研究院莱斯特(LesterBrown)在20世界70年代第一次提出环境难民这一概念[2]。国外真正意义上首次对移民的概念进行界定,是由埃及学者伊森木(El-Hinnawi)的《环境难民》的报告中,他认为显著的环境崩溃,导致人们的生活质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生存受到威胁,从而不得不选择迁移的人[3]。尽管伊森木的定义不够完善,依然被国外的学者们广泛使用。英国环境学家诺曼(NormanMyers)将对于环境变化和人口迁移的多年研究经验进行总结,得出环境移民是由于干旱、土壤侵烛、荒漠化、过度砍伐森林等环境问题,还包括人口压力,贫困现象等社会经济问题,从而致使其生计问题不能得到保障的人[4]。莱温斯坦(E.G.Ravenstein)基于推拉理论的基础上,认为移民是由是由迁出地的推力和迁入地的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即移民是在自主、自愿的原则上,移民从生态脆弱、经济落后、交通阻塞的地界迁移到适宜人口生存,生活资源丰富的地方[5]。
二、国内研究: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开始了对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研究。1993年易地扶贫搬迁的概念首次出现在文献中[6]。方兵和彭志光[7]、葛根高娃和乌云巴图(2003)等生态绿色角度和环境保护可持续性发展的多角度分析研究,葛根高娃,乌云巴图[8]同时在这种移民形势下引入了扶贫的概念。伴随着2006年《易地扶贫搬迁“十一五”规划》政策的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亦称生态移民,是党和政府在新时期探索实施的一项重要扶贫举措,通过对生活在不适宜人类生存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搬迁,达到消除贫困和改善生态的双重目标”。将“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上升到一个高度,随之孕育而出的“移民搬迁”、“易地移民搬迁”等不同的称呼,变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关于扶贫的问题的解决政策和方案。[9]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主要涉及范围:王永平[10]等有关于“十五”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的具体发展情形,同时提出有关搬迁试点工程方面的问题;马明、仇旭辉等人(2002)对易地扶贫搬迁进行了溯源,指出宁夏自治区自1983年以来实施的吊庄移民开发建设,是易地扶贫搬迁的早期雏形,探索了许多成功的开发方式和安置途径,积累了成功经验[11]。2001年4月,国家计委在宁夏、云南、贵州和内蒙四省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项目,为后续全国范围大规模铺开易地扶贫搬迁打下了基础。王寿芹(2006)以云南省元谋县易地扶贫搬迁为例,分析了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开发的必要性,并提出了问题,给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元谋的易地扶贫搬迁经验表明,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应该关注以下重点:①立足当地资源,发展特色产业;②开展科技扶贫,扶贫更要扶智;③加强环境建设和保护投资力度;④维护民族团结,实现共同富裕[12]。刘明智(2007)以陕西省商洛市的试点工程为案例,探讨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商洛在工作实际中注意做到“五个结合”,即易地扶贫搬迁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发展主导产业、退耕还林还草相结合,较好地解决了安置地的落实问题[13]。王永平、袁家榆、曾凡勤、陈妮等人(2008)对“十五”期间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指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开创了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十五”的5年中贵州共实施移民搬迁20.07万人,实现迁出地退耕还林10.6万亩。搬迁户商品意识、致富意愿得到加强,接受技术培训、外出打工和就业的机会增多,增收渠道大大扩宽;迁出地生态环境得以休养恢复,石漠化情况有所缓解。贵州省的试点表明,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有效改善贫困人口民生的德政工程[14]。20胡勇(2009)对“十五”时期我国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做出了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建议。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涉及多方面因素,政策性强,操作复杂,除了做好工程建设外,还应对以下方面予以重点政策扶持:①加强规划管理,做好政策衔接;②在省级层面统筹各类扶贫资金和项目;③制定扶持后续产业发展相关政策;④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⑤加大移民培训力度[15]。李娜[16](2010)对永仁县彝族等区域移民所涉及的社会融入度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刘俊标[17](2015)则对易地扶贫搬迁有着不同的理解,他认为易地扶贫搬迁是将生态环境不太适宜人类居住的区域的农民迁移到相对来说比较适宜居住的区域,例如高寒区、荒漠区等区域在政府的规划的同时考虑个人自愿,在政府的带领下集体搬迁,促进经济和整体迁移群体的经济状况发展,以此方式实现共同发展尽快脱贫的梦想。王晓毅(2016)指出,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问题在于沿用了非自愿移民的安置方式来安置自愿移民,当前各地主张的安置方式都是集中安置,一定程度忽视了搬迁户的自主性和流动性。为此,提出两点建议:一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强调就地扶贫,审慎对待搬迁;二是逐步减少集中安置,尤其是减少零散的移民村的安置。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产业发展和扩大就业上来,实现从非自愿移民向资源移民方式的转变[18];徐龙顺等(2016)提出的解决好贫困群众的民主参与问题,政府要认可贫困群众作为参与者的存在和主体地位[19];万君、张琦(2016)提出的要适应安置点的社区文化[20],杨浩等(2016)提出加强村干部能力建设[21]、提高社区居民互助互信等。总体来看,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户的生计活动适应能力和自强本领,提高安置社区邻里的和谐社会关系,让搬迁户能舒适住下来、安心谋发展,是专家们关注的重点。 张世勇(2017)认为易地扶贫搬迁本质上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性的扶贫措施,应该从长计议、因地制宜,采取渐进和缓步走的原则,这样可以充分兼顾到社会变迁的复杂性,降低整体社会风险[22]。
三、总结:
我梳理中国知网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研究发现,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的研究可以归为以下几类:一是对于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理论的研究,生态贫困理论认为贫困问题与生态环境问题有很大关联;另一类学者关注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和 题,“制度与生活”分析框架分析易地扶贫安置社区治理的问题,提出化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问题,一方面正式制度须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及时自我变革,另一方面社区群众要接受制度的规约自觉转变。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建构问题,是;联系于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结构性制度 框架。关于易地扶贫的研究总结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出现的问题和制约政策执行效果的各类因素,虽已取得显著成效,但大部分学者采用单一视角分析易地扶贫搬迁的逻辑较为简单。易地扶贫搬迁问题 的出现可能是实践环境、执行主体、政策受众等多维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文献综述:参考文献:
[2]-04-20]http://www.Chinadevelopment.com.cn/news/zj/2018/12/1423249.Shtml.
[3]BlackR.Environmentalrefuges:mythorreality[M].UNHCR,2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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