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道路工程中平面、纵断面、横断面等的组合及各几何要素的尺寸与交通事故直接相关,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路线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设计目的多而且被许多条件制约。设计的主要目标有:安全、环境、经济、功能、交通质量和美学。限制条件主要有:国家政策、路网规划、自然条件(地形、地质、水文等)和主要技术标准等。公路路线线形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关键,路线的位置和长度直接决定工程量和工程投资,合理确定路线方案可以减少工程数量和节省工程投资。
爬坡车道
爬坡车道应设置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中影响道路通行能力、运行安全的连续上坡路段。在实际应用中,要考虑路段内大型车的爬坡性能和混入率对通行能力的影响,并分析工程投资与运营费用的综合效益。例如在广州——增城一级公路上有一段大于4%的路段,在设置爬坡车道后,堵塞情况得到很大改善。
国外规定纵坡大于5%的路段,应设置爬坡车道。他们认为在国家干线公路上,从设计上就造成载重汽车显著减速是不适当的[1]。在双车道公路上,为了保证交通安全,也应设有适当的爬坡车道。六车道以上的高速公路,一般情况下不再需要设置爬坡车道,主要是考虑其外侧车道可供因上坡减速后的载重汽车行驶。
视距
驾驶人员行车时注视的位置是在车道的前进中心线上,其目高是以车体低的小客车为标准。近来,因考虑行车速度、制造成本等因素,小客车的全高有所降低。日本采用的目高为1.20m,美国采用1.37m,加拿大采用1.05m[2]。我国高度规定为0.10m.在设计中经常用到的有停车视距、超车视距和会车视距。当小客车行驶时,当目高为1.2m,物高为0.1m时,驾驶人员自看到前方障碍物时起,至障碍物前能安全停车所需的最短行车距离,为小客车停车视距(简称停车视距)。载重货车行驶时,当目高为2.0m,物高为0.1m时,驾驶人员自看到前方障碍物时起,至障碍物前能安全停车所需的最短行车距离,为货车停车视距[3]。
超车视距是指在双车道公路上,当目高为1.2m,物高为1.2m,后车超越前车过程中,从开始驶离原车道之处起,到可见对向来车并能超车后安全驶回原车道所击的最短距离。双车道公路的行车特征是超车时经常要占用对向车道,为保证行车安全,应间隔设置具有超车视距的路段[4]。
会车视距参照国内外的一般做法,停车视为距的两倍。由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采用分向分道行驶,不存在会车的问题,只需要考虑停车视距。对于二、三、四级公路,除必须保证会车视距的要求外,双车道公路还应考虑超车视距的要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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