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背景下的村落公共空间绿化景观探析——以南京六合区长江村为例文献综述

 2022-07-18 20:18:07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摘要】

近些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推进与发展,村落建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在建设过程中,村落公共空间则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乡村公共空间景观构建是提高乡村空间环境质量的重要工作。该文通过分析国内关于村落公共空间的研究文献,对村落公共空间的概念、类型、演变趋势和其背后的原因这几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归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目前在这些方面的研究现状,存在的优势以及不足。同时希望可以以此作为日后研究村落公共空间的一个基础,能够对村落公共空间的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关键词】:乡村公共空间;类型;演变

1.研究背景

村落在我国几千年农耕文明的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村落逐渐衰败和凋敝。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村必须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强调:“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建设美丽乡村,离不开对村落文化的保护。而乡村公共空间是其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

当前的农村建设,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曾真认为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矛盾和乡村经济欠发达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乡村发展一直处于滞后状态,乡村公共空间衰败日益严重,引发了村民无序建房,占用公共交往空间;资金匮乏,整体建设水平落后,公共交往空间功能与形式脱节;缺乏现代意义的交往空间等一系列问题[1]。张耀珑认为在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现有新农村建设存在着居民对新农村满意度较低、新农村住区缺少向心性、道路欠人性化设计等问题[2]。董磊明对此作了一针见血地剖析,由于“村庄的公共空间被切割得支离破碎,很难形成和组织有意味的公共生活”,从而导致乡村人际关系不断疏远,使得“许多人缺乏对未来生活的预期与希望”[3]。所以村落公共空间的建设刻不容缓。

2.村落公共空间的概念

最早在20世纪50年代,“公共空间”作为一个特定的名词出现在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论著中,“公共空间”的概念由美籍德裔女思想家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发现。但是其概念不准确,具有模糊性。后来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此书的一章中,德国学者哈贝马斯(Habermas Jtlrgen)提出来明确的定义。到了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逐渐进入到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以及相关领域,从此,“公共领域”的研究逐渐被西方学者重视,并波及全世界。而我国最初关注的公共空间主要局限于城市中,如李德华先生在《城市规划原理》一书中指出城市的公共空间的狭义概念是指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公共使用的室外空间[4]。而在最近几年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农村建设,很多学者开始逐步关注村落公共空间。

关于“村落公共空间”的概念,国内的研究者发表了不同的见解。一种是侧重社会组织形态和人际交往的观点,这在社会学科比较多。如曹海林指出村落公共空间是指社会内部业已存在的一些具有某种公共性且以特定空间相对固定下来的社会关联形式和人际交往结构形式[5]。另一种是偏向于文化方面的概念。如张健认为村落公共空间是村落居民生产和公共活动的主要场所,承担着村落公共生活的全部,体现村落居民的生活观念、理想和价值观,承载着村落的历史和记忆[6]。而鲁可荣、程川认为村落公共空间是在一个村落共同体内部,在村民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步形成的影响和型塑村民日常生活方式的公共空间结构和社会关系状态,既包括有形的公共物质性的结构空间,又包括无形的社区共同体的精神归属空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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