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行能力视角下社会工作介入退捕渔民“因禁致贫”研究——基于湖北省XS县调研文献综述

 2021-12-12 23:16:22

文献综述

一、课题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一)研究背景2020年,我国已经建设成为全面小康社会,并且正式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新征程,[1]十四五时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国家全力开展大气、水和土壤污染的治理,加强生态的修复和保护,其中在开展水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面,最令人瞩目的莫过于2020年1月1日正式颁发并严格实施的长江十年禁渔令。

2020年1月1日颁发的禁渔令相比于往年设置短暂禁渔期等方式保护生态力度更大,[2~3]根据中央的总体部署,对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全面禁捕,与此同时11.1万合法持证捕捞渔船将实现有序退捕,以捕鱼为业的23万渔民将退江上岸谋求新生计,这场生态保护攻坚战要保护的不仅仅是长江丰富生态资源,更是23万渔民上岸后的生活生计,可以认为,渔民上岸后转型安置工作到位与否将直接影响到禁渔令政策实施程度以及我国脱贫攻坚战成功的巩固。

湖北省是渔业资源丰富的大省,也是禁渔令推行实施答重要省份之一,省政府高度重视退捕渔民转型安置工作,出台了多项通知以保障渔民生计,但仍然面临许多安置难题[4]:渔民普遍年龄偏大;大部分渔民文化程度不高;渔民专业技能单一等,这些难题也预测出退捕渔民上岸后将面临年龄、健康、资金、机会、技能等可行能力缺失而导致贫困风险上升,成为贫困户或是非贫困群体的边缘易致贫户[5]。

对此,社会工作作为减贫防贫重要社会治理主体应当予以关注。

(二)研究意义1、促进生态政策落实推行十四五时期对生态文明的重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时期下的禁渔令的颁发推行及其落实程度,事关整个生态文明发展全局的谋划,其落实与推进与渔民转型安置工作密切相关,本研究的开展基于现存转型安置困境,有利于禁渔令政策推进落实。

2、帮助退捕渔民个性精准安置退捕渔民群体属于社会弱势群体,但群体内部困难各有各的不同,一般社会保障安置政策能够覆盖到大部分退捕渔民群体转业、转行需求,但渔民群体内部致贫原因、困难侧重有所不同,精细化需求无法满足,这也导致渔民群体内二次弱势,本研究基于可行能力理论探讨精细化需求覆盖问题,有利于推动政府满足退捕渔民个性精准安置需求。

3、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贫困风险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胜利,当务之急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退捕渔民作为可行能力不足的群体具有较高的贫困风险,因此本研究有利于提出相关预防贫困风险建议,助力工作脱贫攻坚成果。

二、研究现状(一)国内外反贫困研究现状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和贫困做斗争的历史,由此诞生了许多研究反贫困理论,这些反贫困从各个不同视角对贫困原因进行剖析,并且提出相应的建议,梳理国外反贫困理论中,主要从文化、政治、资源、个体、社会等几方面出发。

贫困文化论代表者有刘易斯[6]等人,他们认为穷人群体流行着独特的非主流文化,并且由于这一套文化使得他们成为主流社会的异类,因此提出需要对穷人内部群体施加影响,由该理论延伸出贫困文化代际理论。

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7],从资本主义生产本质出发,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本质就是压榨工人的剩余价值,在这种生产关系之下,一部分人财富的累积就必然导致另一部分人的贫穷,因此该理论提出要改变社会结构,动用暴力来推翻不平等的生产关系,以改变贫穷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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