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视角下社会工作对家庭暴力的干预研究文献综述

 2021-12-20 20:22:55

全文总字数:5850字

文献综述

文 献 综 述一、研究背景及意义家庭暴力是全世界都广泛存在的社会问题,其构成原因包括广泛的社会因素,如父权制、种族、阶级、性别等。

上世纪70年代,第二次女性主义思潮让公众开始关注针对妇女的暴力议题,当时的欧美社会工作者开始频繁地接触到各类家暴受害妇女的问题[1]。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将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列为关切领域之一,从此中国大陆的反家暴事业理论及实践研究开始得到开展。

家庭暴力本身是个中性词,并不是某一性别对另一性别暴力的特指,证据表明,男性和女性在家庭中都存在暴力行为[2],但同时,多位外国学者的研究也证明了大多数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犯下的[3][4][5]。

外国学者的研究表明,每三个妇女中就有一个会在她的一生中经历家庭暴力[6]。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表明,有24.7%的女性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被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已婚女性占5.5%,农村和城镇分别占7.8%和3.1%。

[7]家庭暴力几乎始终表现为一种针对性别的暴力[8],女性是其中最主要的受害者。

此外,由于中国社会的家丑不外传文化传统,导致许多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问题[9],这导致家庭暴力形成了一种被密封在家庭中的隐藏文化( Culture of Concealment) [10],进一步阻碍了家暴中受害者的求助。

1970年代,家庭暴力中的性别视角理论在受暴妇女运动和庇护所运动的发展过程中形成,该理论揭示了家庭暴力的根源男尊女卑的父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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