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需均衡视角下机构养老服务研究——以南京市为例文献综述

 2022-01-28 10:34:26

全文总字数:5274字

国内外同类研究概述

(一)关于国内外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的研究

1、国内

王锦成(2000)认为,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居住但养老服务却是由社会来提供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构建一个最符合老年人意愿的最有利于保持和加强老年人自立能力的、切实可行而又有效的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为外围、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1]

于戈,刘晓梅(2011)认为“伴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家庭结构的变化,养老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已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2]胡仕勇提出“青年群里对家庭赡养模式预期比例大幅下降”。[3]

韩越(2015)认为沈阳市养老产业存在政策亟待细化、布局结构单一、产品供需不平衡、发展困难重重、缺乏专业人员等问题;[4]李飞(2018)认为应当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引导养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构建中国特色医养产业基本实施方略;强化管理部门职能,优化医养服务供给环节;提升社区医院医疗质量,构建多层次医养质量保障体系;优化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保障,为居家养老人口提供精准服务;明确养老养护机构权责边界,实行社会救助与托底政策。[5]

盛见(2018)面对养老服务产业供需结构错配导致的供需失衡现象,提出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坚持需求导向、将供给和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精准匹配,从两个方面发力,推进养老产业健康平衡发展。[6]

曾琦认为“我国老龄产业市场初步形成”“我国老龄产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我国老龄产业市场前景广阔”且相关配套政策体系在逐步完善,有些地方政府法规更加明确、更可操作。“老龄产业顺时代之潮流,乘时代之大势,大有可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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