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泰富东侧沿江湿地景观设计改造 文献综述
- 前言:
随着对滨江湿地研究的深入,关于它的定义开始逐渐增多,其中Ilhardt等提出的定义较为详尽,即:“陆地与水体生态系统交互作用的三维生态区,其范围下至地下含水层、上达植被冠顶、向外跨越整个泛滥平原,止于陆地生态系统,并具有沿河道不断变化的宽度”。
中国河流众多,其中长江水系流域内湿地面积最大。但是,近年来由于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使得长江水环境污染、自然岸线遭受侵占、生态退化的趋势非常严峻。因此,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的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的政策,积极倡导实行长江大保护,助推沿江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滨江湿地作为展现城市人文历史,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它的开发与建设对城市的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但是现阶段的湿地规划设计往往忽略场地的特殊性,千篇一律;对如何实现陆地向水域的自然过渡以及防洪工程与生态工程的结合也欠缺考虑,不能同时兼备生态效益和社会价值。
江都区作为长江下游的重要经济发展区,其滨江绿地的景观改造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其滨江带有丰富的生态本底类型、水资源和湿地资源,但是仍然存在着绿化不足、污染严重、生态功能退化等问题。随着湿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越来越被广大民众认可,作为河流湿地与公园复合体的滨江湿地公园也逐步成为建设热潮。它是兼有多种功能的景观区域,包括生态保护、生态旅游和生态环境教育等,有机地将河流湿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同时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一个理想的休闲游憩空间。
在中国现代的沿江湿地景观中,具有典型地方特色和良好生态效果的案例也不少,例如上海世博后滩公园、武汉市汉口江滩公园、广东中山市岐江公园等。但与世界知名的沿江湿地景观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且起步晚、发展慢。因此,如何以生态手法处理好滨江湿地的景观重构,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的有机结合是景观行业值得深入发展的重要方向,值得探索和研究。
- 滨江湿地景观设计发展概况:
2.1 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19世纪,欧美国家率先开启了对湿地的生态功能研究,当时多以自然的生态设计为原则,如奥姆斯特德设计的波士顿带状公园就是基于查尔斯河流域的湿地环境进行的自然式规划,使河流恢复调洪蓄水、涵养水源的功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20世纪中叶,前苏联开始重点对沼泽湿地调研分类进行研究。随后,各国也加入了湿地研究的行列,例如德国提出“近自然河道治理工程”的概念,认为河道的治理要在满足人类使用的基础上尽量保留河流的生态多样性;美国召开“河岸栖息地的保护、经营和重要性”学术研讨会,深入探讨了滨江湿地的重要性;瑞士提出了“自然型护岸'技术;瑞典对当地自然河流的水位变动对于当地植物树种的影响做了相关记录;日本学习欧洲的河流治理经验,提出了“推进多自然型河道建设”的理念,主要是在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尽力恢复河流的岸边环境。1971年,国际社会为实现全球湿地的恢复重建与合理利用,多个国家在伊朗的拉姆萨尔签署了《湿地公约》,而后便在全球掀起了一股保护湿地的热潮。
21世纪初,人们逐渐发现在社会发展中生态保护与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关系,深刻的意识到在对环境进行破坏后单纯依靠自然本身的恢复难以满足人类的需求,进而提出了将生物和工程结合的措施。在美国和欧洲的许多国家,湿地保护己不再局限于现状的维持,而是重点恢复和重建退化受损的湿地生态系统,其中比较成功的案例有:美国纽约猎人角南部滨江公园、伦敦湿地中心、曼彻斯特的运河河滨改建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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