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新冠疫情期间城市夜市经济发展研究——以南京丹凤街为例
在城市治理的过程中,城市夜市经济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城市夜市经济中以摊贩经济突出。中国城市仅用30多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近200年的城市化路程。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市夜市经济经历了兴盛与衰亡。但在新冠疫情这一特殊境况下,城市夜市经济重新焕发活力。对于城市夜市经济的研究,大多是从经济的角度展开。本文欲结合新冠疫情这一特殊背景,研究政策对城市夜市经济的影响以及同城市治理,群众参与,城市空间之间的关系。
1.概念界定
1.1夜市经济和非正规经济
“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这是我国唐代诗人笔下的夜市繁华之景[1]。夜市经济是城市非正规经济的重要典型,在非正规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城市夜市经济是指在晚间进行的经营活动。
非正规经济这一概念是在1973年由剑桥大学著名的经济学、人类学家哈特博士初次提出的。达拉格将非正规经济理解为“不受管束的经济”[2];克罗斯和约翰逊则指出非正规经济是区别于地下经济、黑市经济的一个概念,认为诸如走私、贩毒、赌博等属于违法活动,并不是非正规经济的范畴。随着非正规经济概念的逐渐清晰,国际劳工组织在《1998-1999年世界就业报告中》又将其细分[3]。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夜市经济开始在中国大规模扩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夜市经济愈发普遍,南京、上海等地都出现了夜市经济这一形态。针对中国国情,胡鞍钢教授将城市夜市经济界定为城镇中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未纳入统计的经济[4]。
流动摊贩是城市夜市经济的重要典型,城市夜市经济既受制于市场规模的大小,还与基于主流文化的制度规范体系及其完善、创新的程度关系密切,因而呈现出或消失、或维持或进入主流经济形态范畴的演变路径。城市夜市经济并不是一个新鲜的事物,到改革开放的前期,城市夜市经济都是一直存在的,并且在市场开放、户籍松动的过程中日益发达。这种基于家庭工厂或者二道贩子的经营方式在组织上是扁平化的,大家基本上都处于一个地位,互帮互助,具有较高的自发组织性和社会性,拥有很高的社会吸纳能力,在城市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但是另一方面,城市夜市经济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影响城市建设,带来城市空间使用矛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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