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 背景
近年来,在政策引导和法律保障下,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日益加强。在部分搬迁、旅游开发的古城改造模式下,古城的古建筑、古街区得到了有效保护,但是随着传统生活环境的改变,大量社区居民的流失,古城各方面问题突出。为此,如何保护社区居民利益、保护历史街区自身特色、保护文化遗产是古城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关键[1]。
城市发展一日千里,任何一个古城都面临着保护和发展这一对矛盾。许多有上千年历史的城市经过短短一二十年的拆旧建新,古老的街巷院落几乎荡然无存, 那些岁月印痕、诗情画意也都随之一去不复返,城市是发展了,保护却多少落了空。难得今天的喀什以新旧并存、多元开放,使其老城不仅古风犹存而且生机勃勃[2]。
2、国外研究
“历史街区”概念的初次提出,是 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学会在雅典通过的《雅典宪章》, 指出“对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街区,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1987年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华盛顿通过的 《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又称《华盛顿宪章》)提出“历史城区”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不论大小,包括城市、镇、历史中心区和居住区,也包括其自然和人造的环境。它们不仅可以作为历史的见证,而且体现了城镇传统文化的价值”[3]。
还列举了历史街区中应该保护的内容是:地段和街道的格局和空间形式;建筑物和绿化、旷地的空间关系;历史性建筑的内外面貌,包括体量、形式、建筑风格、材料、建筑装饰等与地段、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与自然和人工环境的关系;地段的历史功能和作用[4]。
历史街区保护的思潮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城市 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些学者开始探讨历史街区的其它价值以及其实现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譬如产业价值;还有学者认为历史街区应该根据自己的传统特色,结合特定的产业类型来实现自身价值,应该从产业集群所带来的集聚经济对历史街区价值进行提升、扩展。这时期也出现了一些独特的研究视角,例如Marafa结合中国的风水学思想,从风水景观资源所具备的独特优势出发,阐述了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特殊价值[5]。
在肯定历史街区价值的基础上,如何振兴和发展历史街区成为了研究的重点,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历史街区的复兴研究一直就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十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尤其在欧洲国家,历史街区复兴研究更是成为了一种潮流[6]。这主要是因为随着国外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对历史街区的保护也从单纯的投入式保护,发展到了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道路上来。历史街区的复兴方法繁多,但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发展居住功能,二是通过土地置换和功能重组发展工商业,三是发展现代旅游业来带动历史街区复兴[7]。
3、国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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