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出现出现问题及对策文献综述

 2022-05-30 21:57:17

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出现出现问题及对策

摘要:在建筑工程整个环节中,招标与投标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有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虽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建设的不断发展,此类问题也得到了部门的解决,但还是残留问题没有根除以及新的问题不断产生。本文着重从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角度去阐述招投标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改进对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行业也随之蓬勃发展。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筑行业的投入与日俱增,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建设也不断完善。但是目前来看,虽然我国建设部门每年都会大力解决相关的问题,但还是有很多问题悬而未决,诸多问题没有根治,新的问题也不断产生。其中招投标中问题在建设工程当中较为典型。

  1. 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其工作内容主要如下:在开展招投标工作之前,需要建立相应的部门或组织来负责招标工作,并对工程招标手续进行审批,然后将招标申请递交给当地政府的招投标管理部门,业主需要向工程师发起委托,由其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并将该工程的招标情况及要求在公共媒体发出通告,使更多的投标单位能够对工程概况、资格预审要求、招投标工作安排等有充分的了解。在招投标工作中,由业主来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是否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按照规定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填写,当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后,方可具备资格进行工程投标。在此过程中,投标单位需要购买投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仔细阅读和斟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总结发现的问题,然后将这些问题在标前会议中提出,由业主对各个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统一、公开、全面的答复。在招投标工作中,业主需要组织各个投标单位统一到工程现场中进行考察,使投标单位能够对工程情况有实际的了解和掌握。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有具体的截止日期,投标单位需要在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进行做标,并将标书提交给招标部门,一旦超出截止日期,则该标书无效,该投标单位自动丧失投标资格。在开标工作中,招标部门负责人需要对各个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标书进行当众检查,查看这些标书是否密封完好,表面印签是否齐全,如发现一些密封不严或表面印签不齐全、不完整的标书,则应进行当场宣布,并对合格标书中的工期、标价等内容进行宣读。

  1. 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2. 政府部门和业主不重视

建设工程全过程周期很长,业主往往在设计阶段投入很多精力,而政府部门也重点抓项目的现场施工,招投标在整个建设周期中往往被忽视。招投标活动对比其他阶段的活动看似相对简单,但却隐藏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导致招投标活动的简单却不单纯性。虽然政府部门每年都会部分精力在招投标环节,但这显然不够。

  1. 评标办法的不合理

招投标活动中,评标办法的不合理也是一个比较常见和重要的问题。在开标的环节中,如何确定中标人,评标办法无疑是关键,并直接决定了中标候选人。但是现存的评标办法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在江西省的房建市政项目的招投标中,绝大部分的评标办法采用的是报价承诺法,本质其实是抽签,抽到哪个公司,那个公司就中标。像这样的评标办法,太过于单调,并很大程度上有随机性,最终选定的中标候选人也不一定是最合适的,甚至很不合适。单从这一个例子就能看出,我国的评标办法还存在着大量的缺陷

  1. 招标的专业人员的素质水平不高

就目前的现状来看,在本行业缺少高精尖的专家,另外缺乏一套科学化的评标的机制,这实质也和有关人员缺乏专业的素质有关,现在的评标还是以报价的高低来选择中标的施工单位,这是一种很片面的认识,在考察中标施工单位时,需要对单位进行全方面的认识,进行整体性的评估,再来选择更有资格中标的施工单位,这需要不断地提高评标专家相关素质以及职业操守。

  1. 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在合同的制定、签订以及合同内容的管理工作中缺乏规范性,是导致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由于我国还没有出台一套健全的合同管理体制,在此情况下,合作双方极易因为合同问题,引发一系列矛盾和纠纷。另外,有很多的投标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在合同中私自增加不合理的款项和内容,这严重违反了合作双方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同时,由于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因此无法在第一时间利用合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和纠纷,不仅严重损害合作双方利益,也导致工程的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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