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古城52号街坊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文献综述

 2021-10-18 21: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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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文化遗产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等具有法定地位的对象依托《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要求得到较好保存,但城市中仍然存在大量达不到入选条件的优秀建筑及地段,在城市更新实施过程中,由于对它们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同时受经济利益驱动以及文化遗产保护观念错误,一些地方政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误解国家政策精神等问题,片面注重土地的经济利益,出现了不少大拆大建、拆旧建新和拆真建假等破坏现象,给城市文化遗产保护造成巨大损失。

城市更新价值体系的重大转向面对城市的复杂问题,城市更新的思想与理论日趋丰富,呈现出由物质决定论的形体主义规划思想逐渐转向协同理论、自组织规划等人本主义思想的发展轨迹,同时也直接反映了城市更新价值体系的基本转向。

城市更新作为城市转型发展的调节机制,意在通过不断调节结构与功能,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品质,增强城市整体机能和魅力,使城市能够不断适应未来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需求,以及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立起一种新的动态平衡。

从深层意义上,城市更新应看作是整个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上应面向提高城市活力、促进城市产业升级、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质和推进社会进步这一更长远全局性的目标。

因此,急需摆脱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仅注重增长、效率和产出的单一经济价值观,重新树立以人为核心的指导思想,以提高群众福祉、保障改善民生、完善城市功能、传承历史文化、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地方特色、提高城市内在活力以及构建宜居环境为根本目标,运用整治、改善、修补、修复、保存、保护以及再生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性的更新改造,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文化多维价值的协调统一,推动城市可持续与和谐全面发展。

2.古城更新的碎片化由于发展目标和管理方式的多次转向,碎片化在古城居住区显现并不断延伸,苏州古城区民居使用权呈现高度破碎,居住空间产生断裂和隔离。

在具有绵长文化底蕴的历史空间为基底的现代化发展中,苏州古城区空间碎片化的样貌特征和组织方式,体现得更为明显。

古城区是城市地域的一种典型类型,不仅具有普遍的城市空间范式,更以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更强地体现三元空间论中的物质性、精神性和社会性。

碎片化的精神空间则是古城区文脉的不连续性。

精神空间既是历史事件的再现,也是对空间自身的构想和再绘,它通过文化认知的手法,最终影响古城区空间风貌上的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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