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小学家校合作的现状和对策研究文献综述

 2022-08-14 10:04:39

关于“互联网+”背景下小学家校合作现状和对策研究的文献综述

摘要:“互联网+”背景下,以网络社交工具为载体的家校合作代表了未来的家校合作趋势,是一种新型的家校合作渠道。线上家校合作的开展越来越密集,许多问题也不断涌现。本文主要从家校合作的概念、家校合作的模式、家校合作的问题和对策、“互联网+”背景下家校合作的现状、家校合作的理论基础这几个方面介绍家校合作的进展及取得的成就。

关键词:“互联网+”;小学家校合作;现状;文献综述

一、文献综述

(一)关于家校合作的概念和类型的相关研究

  1. 家校合作的概念

对“家校合作”这一概念的理解,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至今仍没有以个确切的、被广泛接纳的定义,英语表达最常见的有“home-school cooperation(家校合作)” 、“parent involvement(家长参与)”、“parent-teacher collaboration(家长一教师配合)”、“parent participation”(家长参与决策)等等。我国学者黄河清认为:“家校合作是家庭与学校以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双向活动。”[1]他则是强调通过家长参与、家长教育、家长和教师学校的合作等方式展开家校合作,最终的目标是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健康。根据美国教育大百科全书中的解释,“家长参与教育是指家长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子女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以学校为基础的教育”。美国的一些教育专家认为:“人们对家长参与教育最普遍的一种看法是,家长积极参与学校主办的活动或以其他方式来帮助子女学习”。[2]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网络平台在家校合作中的利用越来越频繁,它为家长、学校、教师进行家校沟通提供了许多便利,其具体的方式包括各类校讯通平台,家校通平台,QQ群、微信群、钉钉群,校园公众号等形式。网络环境下的家校合作是对学生最具影响力的两大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之间形成合力的互动方式,代表了一种未来的发展趋势。

  1. 家校合作的模式

黄河清从家校合作活动的主体划分,分为以家长为活动的主体,即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有家庭为本的参与、学校为本的参与、社区为本的参与;还可以分为以学校为活动主体,即学校指导家庭教育,或者称为学校进行的家长教育,有学校主导的模式、社团主导的模式、社区主导的模式、市场主导的模式。[3]

在国外,具有代表性并且被广泛认可的理论是戈登的三种模式说:家庭影响模式、学校影响模式和社区影响模式。[4]英国北爱尔兰大学教授摩根将其按家长参与的层次分为三类。一是低层次参与,合作方式有:访问学校、参加家长会、开放日、学生作业展览等活动,家长联系簿、家长小报、家庭通讯也属于此类。二是高层次的参与,合作方式有:经常性的家访、家长参与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帮助制作教具、为学校募捐资金等。三是正式的组织上的参与,合作方式有:家长咨询委员会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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