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赋权视域下老年网红研究——以抖音为例文献综述

 2022-01-11 21:20:03

全文总字数:3369字

《新媒体赋权视域下老年网红研究——以抖音为例》文献综述

1、关于“赋权”与“媒介赋权”的研究

赋权理论所赋予的权是“权力”,区别于“权利”,“权力”不仅表现为客观的存在,而且还表现为个体的一种主观感受。同时结合福柯对于“权力”的理解,权力只有通过社会关系网络以及关系网络的动态发展看才有显得有意义。

赋权(empowerment)的概念简单地说就是赋予或充实个人或群体的权力,挖掘与激发案主潜能的一种过程、介入方式和实践活动,本质上是关于公民社会权力及权力增减问题的研究,属于社会学范畴。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在西方学术界掀起了对赋权概念及方法的争论高潮。1976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者巴巴拉.索罗门(solomon)出版《黑人赋权:受压迫社区中的社会工作》一书,提出对社会中被歧视的少数族裔或弱势群体的赋权工作,标志着赋权取向实践在社会工作专业中的正式诞生。根据社区心理学家(如Rappaport, 1987;Perkins amp; Zimmerman, 1995)的一般说法,赋权是个人、组织与社区借由一种过程或机制,而使获得掌控自己本身相关事务的力量,以提升个人生活、组织功能与社区生活品质。值得注意的是,赋权并不是赋予案主权力,而是挖掘或激发案主潜能,且赋权的对象应当是那些失权的个人或群体即弱势群体。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一些负面问题如数字鸿沟、城市占据话语霸权等现象出现了,传播学也开始针对于赋权这一领域进行研究和探讨。目前我国传播学者关于赋权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新媒体赋权”领域,即新媒体环境下媒介技术对当下社会格局、不同群体所拥有的权力变化以及传播系统的整体变化解读。

新媒介赋权对个人的影响,是在于新媒介的发展能够使得个人参与到譬如:信息产制、传播等环节中去,获得较技术出现前更多的权力,樊菲(2019)从媒介赋权角度出发探讨公众被赋予的权力以及对社会治理的影响,在《媒介技术赋权视域下公众话语权与社会治理分析》提出了传统媒体单向传播的格局已经被打破,受众通过新媒体自由发声,拥有了更多知情权、话语权和参与社会治理的权力,不再只是被动地接收信息,更加便捷的信息传播和反馈机制已逐渐建立起来。在更早的2015年,殷立飞在《新媒介赋权:在传播中重构社会关系》中采访北京的曾志教授,曾教授谈论到关于新媒介的产生与发展对传播格局变革的宏观描述。他提出“新媒介环境下传播形式的明显变化是单向传播时代的终结。新媒介的出现,打破了长久以来所建立起的传播机制与格局,跨界、跨行、跨组织、跨媒介传播在新的传播格局没有被建立起来时成为可能。”

传播学者们关于媒介赋权的相关研究较多地关注公民话语权的发挥以及赋权面临的一系列不确定性和挑战性。“基于Web2.0新媒体技术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传播主体与传播客体的双向互动成为显著特征。新媒介技术的发展塑造了传统概念上的“强者”与“弱者”一个积极的对话空间,从而有效化解突发舆情所带来的社会治理危机与可能存在的隐患;同时,公民能够从中通过“自我赋权”参与社会事件的进程,重塑个人社会价值。”也有学者关注到了新媒介的产生大大拓宽了传播渠道,同时也降低了传播门槛,凸显了舆论主体的话语权,出现非理性、非公正的“舆论审判”现象,然而“弱势群体由于普遍缺乏能为他们代言、发声的渠道,不拥有相应的话语权,从而影响其利益的表达。”

  1. 关于短视频的研究

“Instagram”等短视频社交应用作为国外火爆的自我呈现的工具被国外学者广泛用来研究短视频与人们的日常社交生活之间的关联,例如Whaite E O写的Social media use,personality characteristics, and social isolation among young adults in the United States描述了青少年通过“Instagram”等网络社交短视频改善了其原本孤立的社交贫瘠状态而进一步改变了其生活日常。国外学者较为注重短视频的社交功能以及与生活结合后造成的一系列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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