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场馆的综合实践活动设计
摘要: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明确提出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指导纲要》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方式分为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四大类,并明确将“博物馆参观”与研学旅行、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动漫制作、军训等一并列为综合实践活动的方式。2015年6月,国家文物局、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文教结合、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建立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的长效机制为重点,整体规划、分层设计、有机衔接、系统推进,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民族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精神,促进他们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相信伴随着《指导纲要》的发布施行,学校教育与博物馆教育之间联系将会更加紧密,利用博物馆学习必将成为中小学日常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
关键词:场馆;场馆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活动设计
一、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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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概念界定
- 场馆
美国《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征集、收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的实物,并为公众提供知识、教育和欣赏的文化教育机构。”《苏联大百科全书》释其为:“征集、保存、研究和普及自然历史标本、物质及精神文化珍品的科学研究机构、科学教育机构。”[3]
国际博物馆理事会(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Museums)经过四次反复修订,于1974年在《协会章程》中将场馆明确为:“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非赢利的永久性机构,并向大众开放。它为研究、教育、欣赏之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证。”[4]
20 世纪 30年代,中国博物馆协会将其界定为:“一种文化机构,是以实物的保管和认证而作教育工作的组织及探讨学问的场所”[5]。
- 场馆教育
场馆建立之始,教育功能就成为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米歇尔(Sue Mitchell)从广义上将场馆教育(museum education)定义为利用场馆资源引起参观者学习行为的活动。[5]根据这一界定,场馆教育需要满足两个必要条件:逻辑上,由场馆所持有的资源引起,这是对场馆内发生的由其他刺激引发的学习行为的抗拒;行为上,引起学习者经验的改造,这是对部分参观者虽置身场馆却未形成“刺激—反应”的认知图式的抗拒。[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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