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第三方物流的供应商管理库存的策略研究
——以Y公司为例
- 供应商管理库存的内涵及相关研究
美国生产与库存控制协会(American Production and Inventory Control Society,APICS)将VMI定义为:供应商通过获取其客户的库存数据和负责维持客户的库存水平来优化供应链的运作绩效,它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供应商有规律地定期检查用户的库存,并快速完成补给任务,从而获得较高的客户服务水平。我国物流术语国家标准(GB/T 18354-2006)将VMI定义为: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由供应链的上游企业根据下游企业的料需求计划、销售信息和库存量,主动对下游企业的库存进行管理与控制的库存管理方式。
James等人提出供应商管理库存的目的是使供应商和供应链中的其他成员成本降低,各成员均由供应商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管理库存,并不断监测协议的执行情况并适当修正协议的内容。传统的库存管理模式是由供应链中的各节点企业独立管理各自库存,而VMI要求供应商负责对下游企业进行库存管理,双方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实时数据共享,从而使供应商能及时掌握下游企业的库存、需求等相关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预测下游企业的需求量,再结合实际的库存情况,进行合理的补货及发货,最终双方都实现利润最大化并有效改善对客户的服务水平。鉴于此,Phani Kumar等人研究了VMI管理模式下的订单机制,该机制是在供应商和客户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换的前提下提出的。Manfred Gronalt和Peter Rauch,针对VMI策略,通过研究供应链各企业间的合作机制,提出供应商被赋予管理客户企业库存的职责。VMI模式现在还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但各学者的共同观点是VMI应该使供应链运作更为合理,使供应商和客户企业能实现双赢的局面。
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VMI的主要思想是供应商负责下游客户库存的管理,并确定库存和补货策略。本文认为VMI是供应链系统中上下游企业通过信息共享合作管理库存的一种库存管理模式,上游企业在共同制定的协议框架下结合分析下游企业仓库水平,有效对下游客户的库存进行管理和控制,做出合适的补货和运输决策。
自从提出VMI的概念,以及Pamp;G公司与Wal-Mart公司合作在VMI模式实施中获得成功以来,VMI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而首先受到关注的便VMI是给供应链系统带来的益处。Gerber通过对医疗产品物流的研究发现应用VMI会比传统方式取得更好的效果。Jonah Tyan等人通过对Wellcome公司和Pamp;G公司之间的VMI运行情况的研究,发现VMI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客户服务水平,并使合作企业获得了更多的商业机会。Dale和Shelby为一家企业建立了VMI实施系统,实施结果表明VMI对系统库存的控制有明显作用。Jouni Kauremaa,Johanna Smaros和Jan Holmstorm从战略层和战术层两个层面对不同行业实施VMI进行调查研究,研究表明对企业库存水平具有很好的改善效果。Marloes等人对VMI模式的绩效影响进行了研究,研究得出信息共享水平、数据交换平台和各节点企业间的关系是影响VMI实施的效果三个关键因素。Aviv和Federgruen建立了基于VMI的包含一个供应商和多个零售商的配送模型,通过比较VMI模式与传统管理模式决策下供应链系统的总成本,发现VMI模式降低了系统总成本。Haisheng Yu等通过理论研究发现VMI对买方(即客户企业)总是有利,而对供应商是否有利则取决于VMI的实施时间。若供应链为短期实施,则供应商的库存成本增加,实施VMI无效;若供应链为长期实施,由于买方从VMI中获利是成本下降,从而才可能使销量增加,继而带动供应商获得更多利益,实施VMI有效。Waller等人通过分析,得出VMI降低了系统的库存水平,虽然供应商的成本增加,但供应商的生产率和对需求预测的准确性得到提高。Smaros等人针对一个制造商和多个分销商的供应链进行研究,发现通过信息共享,VMI策略时制造商生产效率得到提高。Disney等人则运用系统动力学方法研究了VMI对物流运作的影响,研究得出VMI策略能够使运输批量增加从而降低了运输需求,节约了运输成本。Kazim Sari分析了不同市场环境下VMI的绩效,研究得出市场需求、补货提前期均可影响VMI的实施效果。
- 第三方物流的内涵及相关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第三方物流的概念在欧美发达国家相继提出,并逐渐成为物流相关理论的一个关注重点。1998年,美国物流管理协会(Council of Logistics Management,CLM),在一项关于顾客服务的调査中首次提出“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的概念,这种新概念被归入到顾客服务职能中。Rober.C Lieb提出,3PL的内涵是借助外部公司来完成传统上由组织内部完成的物流工作。John Coyle认为3PL是对单公司提供全部或部分物流服务的外部供应者。1996年日本“经济结构的变革和创新计划”中,将3PL定义为由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者按照双方的要求完成相关物流业务的单位。美国物流管理协会(CLM)于2002年10月公布的《物流术语》中将3PL定义为:第三方物流提供商能提供对企业全部或者部分的物流运作任务的外包业务,并为顾客提供多元化物流服务的专业公司,其提供的物流服务包括仓储、包装、运输、装卸、库存管理以及货运代理等。
Richardson通过研究认为3PL能够给企业带来诸多好处,如使企业精力集中于主业、提高顾客服务满意度、减少运输投资以及降低物流运作的复杂性等。
Roin Cain指出3PL在专业技术、基础设施以及客户关系等方面的优势是企业进行物流外包的主要原因。Yemisi ABolumole对英国汽油零售商进行分析,研究得出企业战略导向、企对3PL服务的期望、服务双方的关系以及物流外包的程度都会影响3PL在供应链中的作用。Skjoett-Larsen提出了基于供应链管理的第三方物流理论,该理论指出3PL不仅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手段,而且是创造供应链整体竞争优势的工具。Memon指出物流水平的评价指标应包括价格因素、契约要求的符合度、创造力与否、财务稳定性、品质要求与绩效水准、送达准确率、失误率和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等因素。Mentzer等人认为物流绩效评价主要应包括以下4个指标:送货时间、送货可靠性、送货灵活性和库存水平。Bowersox认为第三方物流绩效需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来综合进行衡量。内部绩效评价包括成本、客户服务水平、生产率、资产量和产品质量等五个方面。外部绩效评价通常从客户体验和最佳实施基准两个方面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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